撞見妹妹遭男友性侵怒轟畜生 隔天態度大變嗆妹:妳先勾引的?

女子撞見妹妹男友性侵,她隔日聽信男友解釋,認爲是妹妹主動勾引。(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市1名女子小芳化名)去年3月遭姊姊男友在家中性侵,姊姊當下發現後怒斥男友「畜生!滾出去!」並極力安撫小芳;不料隔一天,姊姊聽完男友解釋後,竟認爲是小芳主動勾引,最後還與男友結婚,她在法庭上辯稱當時是與小芳共同和男友交往,男方也辯稱是小芳先愛撫自己,2人進而性交,但法院最後不採信,判男子3年5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的姊姊與男友去年3月借住小芳家裡,3人喝酒過後,男友竟趁半夜摸黑以手指性侵小芳;而小芳在睡夢中感到下體疼痛,驚醒後發現下身赤裸,向對方大喊「不要!」姊姊之後也驚醒,見狀痛罵男友「你在幹嘛」,並出手狂毆對方,怒吼說「你真的是畜生」、「我沒辦法跟你當家人,你現在滾出去!」

小芳姊姊當下先是安撫妹妹,並表示支持報警,可是當小芳要求存證時,姊姊卻一改原本態度說「有沒有其他處理方式?」「一個是我妹妹,一個是本來要結婚的人」;離譜的是,小芳姊姊隔日早上聽完男友的解釋,竟認爲是小芳主動勾引,質疑妹妹「爲什麼他說妳親了他」,之後更與男友結婚,讓小芳崩潰決定提告。

小芳姊姊在法庭上辯稱,當時她與妹妹同時與男友交往,因此是合意發生性行爲;男子也辯說當晚是小芳先愛撫自己,他才忍不住也動手撫摸,進而發行性交;但法院認爲,男子事後曾傳訊向小芳道歉,還匯了20萬賠償,而且小芳姊姊原本說曾斥責男友,之後又改口情侶關係,前後說法不一,最後依強制性侵罪判處男子3年5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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