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令人髮指!狼叔性侵親姪女姊妹害懷孕引產死嬰 遭控性侵妹妹384次

臺南市一名男子被認定性侵就讀國小的姪女7次,臺南地方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徒刑16年。(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一名男子性侵年僅11歲的國小姪女,導致對方懷孕到醫院引產死嬰,被法院核發保護令禁止與姪女及其妹妹接觸後,又被查出從2021年至2022年也曾性侵姪女妹妹。檢方查出他對妹妹涉犯384次加重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後,臺南地方法院雖僅認定7次成立,但仍合併重判徒刑16年,此案可上訴。

據瞭解,該男子已婚育有1子,他性侵姪女姊姊部分,最高法院痛斥罔顧叔姪人倫,嚴重敗壞社會善良風俗,惡性實屬重大,去年已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合併判刑12年定讞。

該男子爲姪女姊妹的叔叔,從2019年起利用接送年僅11歲、9歲分別就讀國小六年級、四年級姪女姊妹放學的機會,將對方載到他的透天厝住處,再利用姊妹落單的機會,先對姪女姊姊下手,無視對方拒絕、閃躲,將姊姊拉住使其無法掙脫,進而脫去她的內、外褲後性侵4次,姊姊也因此懷孕,並於2021年6月至醫院引產死嬰,經醫院依法通報,才查獲叔叔的性侵犯行。

此案發生後,法院即核發保護令,禁止該男子繼續與姪女姊妹接觸,男子家人也告誡他不得再接近姪女姊妹;沒想到,該男子除在保護令核發前多次於住處性侵妹妹,甚至在姪女姊姊國小畢業、法院核發保護令之後,又利用姪女妹妹每週三隻上半天課的機會,多次擅自接妹妹下課,並載往某汽車旅館性侵,之後再將對方送回學校。

直到2022年8月妹妹被警方協尋查獲時,將此事告知員警全案才曝光;妹妹還說,由於看到父親已因姊姊被叔叔性侵而痛苦,她不願再增加父親的痛苦,因此選擇隱忍。

不過,訊據時,叔叔卻否認對妹妹的犯行,還強調他將對方視爲自己的女兒疼愛,雖與姪女姊妹的父母親撕破臉,但妹妹還是會打電話給他要求接送,他因三度阻止妹妹與網友見面,對方懷恨在心,纔會誣陷。

由於叔叔及其辯護人都認爲,此案不能只憑妹妹單一證述即認定他的犯行,法官又傳喚姊姊、妹妹學校老師、被害人父親等人作證,還調閱汽車旅館車籍紀錄資料,最後認定叔叔有7件加重強制性交罪犯行明確。

合議庭認爲,被告所爲實在嚴重戕害未成年姪女妹妹的身心健康發展,加上犯後否認犯行,還不斷自稱愛對方如同女兒,所爲情節明顯悖離人倫及經驗法則,犯後態度不佳,所犯7罪各處有期徒刑8年4月,合併執行徒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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