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小魔女」賠1.6萬竟強押牀上 色大叔喊:想看看你有多能幹
廖男車子未拉手煞車滑下撞到阿美(化名)的車,用Line聯絡說要拿1萬6000元的支票給她,沒想到廖男以她曾在臉書自稱「小魔女」、「能幹的女人」爲由說很想試看看,把阿美強壓在牀上,用手隔衣服摸胸部,用嘴巴強吻。還問「我帥不帥」,阿美覺得噁心,奮力掙扎打開窗戶一躍而出,頸部跟背部受傷後提告。
阿美臉上採集到廖男的DNA,法官認爲廖男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權,且未達成和解,依犯強制猥褻罪,判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廖男於2018年2月4日車子未拉手煞車滑下撞到阿美的車後,隔日阿美在家睡覺,接到廖男LINE來電,叫她去朋友的店裡拿修車費16000元的支票,廖男在臉書看到阿美在臉書與姊妹互動時,自稱「小魔女」、「能幹的女人」,兩人約在倉庫內取支票,沒想到廖男竟伸魔掌,將她壓在牀上強吻,無視阿美的手腳抵抗,還將手伸進外套內,隔着衣服亂摸她胸部,等到廖男動作停止後,阿美立即打開窗戶,一躍而出,回家之後,阿美一直哭,她母親逼問後才知遭到廖男強吻摸乳猥褻,家人帶她去驗傷,手部受傷、右肩、後頸、下背疼痛。
阿美見面完畢返家後之同日15時36分許,即以LINE向被告表示:「叔叔你真的太過分了」、「真的不能原諒」、「你怎麼可以這樣」、「我是否該告訴我的家人你剛剛的行爲」、「你一定要搞到身敗名裂嗎!你不做人我還要做人」等語,廖男則以「你在買(按:應爲賣之誤)身嗎。」一語迴應,加上阿美臉上驗出廖男DNA,纔去報警,揭發廖男罪行。
法官審酌後認爲廖男不知自我約束,並應尊重他人性自主權,竟爲逞一己淫慾,而對告訴人爲強制猥褻行爲,致告訴人身心受創,且考量其迄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取得告訴人之原諒,當不宜輕縱,量處其刑。
【其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