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坑中國人?國產藥在國外賣65,國內卻賣2300,現遭報應被罰12億

2024年初,國家醫保局官網發佈了一則重磅消息。

基於查實的藥品價格虛高問題,在約談警告之後,對於上藥第一生化在內的4家藥企,合計罰沒了12億元。

一下子,天價罰單讓所有路人,都關注到了醫藥行業。

而在詳細的看完前因後果後,大家紛紛表示出了同樣的觀點。

那就是罰的一點都不冤,甚至都可以罰的更狠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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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藥?比國外貴35倍

在這個物慾橫流的時代,有些人爲了追逐暴利,不惜鋌而走險,完全的踐踏法律底線。

而這一起發生在醫藥行業的醜聞,正是這種無底線逐利行爲的縮影。

此起事件的主角是一款,名爲“注射用硫酸多粘菌素B”的國產藥品。

也許這個名字你聽起來比較拗口、難懂,但只要知道它是一種廣譜抗生素就行。

在臨牀上它主要用於治療,嚴重的革蘭陽性菌感染,如肺炎、腦膜炎、敗血症等。

由於它具有很強的殺菌活性,因此在臨牀上發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國外,這種藥品的通常價格約爲65元人民幣。而在國內,它的售價卻高達2300元,是國外價格的35倍之多!

這種天壤之別的價格差異,並非是啥專利限制或者存在技術壁壘,完全就是活生生的“人禍”。

因爲這背後隱藏着,一個名叫李某的商人精心策劃的壟斷陰謀。

人爲搞出的天價藥

整個事情都是因李某(具體名字官方沒有紕漏)而起,他憑藉自身的資金和人脈優勢,先是壟斷了這種藥品原材料的98%進口渠道。

要知道,這種原材料是由丹麥雅賽利公司生產,出廠價格僅爲每克僅80元人民幣。

但在李某的操控下,原材料價格被狂漲至每克35000元,高了數百倍不止!

壟斷了原材料後,李某隨即與國內唯一有資質,生產該藥品的企業——上海醫藥集團旗下的上藥第一生化公司,達成合作。

在層層加價的過程中,原本幾十元的藥品價格,被無情擡高至2300元。

經過這些生產環節過後,李某又通過自己控制的38家醫藥殼公司,以左手倒右手的方式簽訂高價進貨協議,最終將這種天價藥品推向市場。

在這一過程中,上藥第一生化也沾了不少光。

在2019年,上藥要求將每支藥品的加工費從140元上調至200元;到2023年,加工費又被擡高至每支230元。

作爲利益共同體,李某毫無異議地答應了,上藥的無理要求。

憑藉這一系列壟斷操作,李某和上藥第一生化在2022年,就從這款藥品上賺取了高達41億元的銷售額。

其中上藥獲得3.37億元的加工費,剩餘的鉅額利潤全被李某一人瓜分。

根據統計,僅2022年,李某就從這款藥品上狂賺了10億元,而從2017年這款藥上市以來,他已經賺取了數十億元的暴利。

可這筆暴利的代價,卻是無數患者爲了買藥而傾家蕩產。

有些患者一天就需要用掉5支這種藥品,每天的支出就高達上萬元。

即使醫保報銷一半,對於普通家庭來說,這樣的負擔也是難以承受的。

可以想象,當一個家庭成員患上,需要長期使用這種藥物的疾病時,整個家庭將陷入怎樣的絕境。

爲了籌集昂貴的醫藥費,他們不得不賣房賣車,甚至可能會因此陷入貧困。

一些貧困家庭的患者,更是面臨着被迫放棄治療的悲慘命運。

正義雖遲但到

在國外,醫療保障體系相對完善,患者用藥的經濟負擔也許會小得多。

以美國爲例,雖然醫療費用也不菲,但聯邦醫療保險和私人保險的共同覆蓋,使大多數患者的自付比例控制在30%以內。

而在我國,雖然也有醫保政策,但報銷比例有限,加之醫藥費用被人爲擡高,使得患者承擔的費用負擔沉重。

這種懸殊差距,正是一些商人鑽法律空子、哄擡藥價的溫牀。

他們唯利是圖,對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漠不關心,只想從中牟取暴利。

然而,李某和上藥第一生化對此視而不見,他們只想掏空患者的口袋,哪怕這意味着踐踏法律和道德底線。

正如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所說:"如果有300%的利潤,資本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

好在,正義雖遲但不會缺席。

去年,這起壟斷案終於被醫保局盯上。

經查,醫保局認定李某等人存在壟斷經營行爲,遂對李某在內的4家藥企,處以12億元的鉅額罰款,並要求立即降低藥價。

在監管部門的壓力下,這款藥品的價格從原先的2300元降至270元。

不過,即便如此,它的價格仍遠高於國際上的平均水平。

這起醜聞折射出一些資本家無視法律道德底線、鋌而走險逐利的醜陋面目。

同時,它也反映出加強監管、懲治違法行爲的必要性,以維護正常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

但這種醫藥壟斷醜聞,也並非中國獨有,國外的同樣也是觸目驚心。

國外鉅額醫藥壟斷案

醫藥行業的反壟斷執法一直是一項艱鉅的任務,需要在鼓勵創新與維護公衆利益之間,尋求平衡。

就像是國外的這場,曠日持久的醫藥反壟斷執法案件,同樣折射出這一領域執法的複雜性。

2013年5月,英國競爭與市場管理局,對製藥巨頭輝瑞及其經銷商弗林公司,啓動反壟斷調查。

調查其在抗癲癇藥物苯妥英鈉膠囊市場,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而經過數年的調查取證、會談、聆訊後。

2016年12月,管理局初步認定兩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分別處以高達8420萬英鎊和520萬英鎊的鉅額罰款。

然而,這一決定並未結束紛爭。

2018年6月,英國競爭上訴法庭撤銷了上述處罰決定,認爲管理局對濫用行爲的認定,存在瑕疵。

2020年3月,英國上訴法院雖然部分支持管理局的結論,但也認爲兩公司未濫用支配地位,要求管理局進一步調查。

經過重新調查取證,2022年7月,管理局再次對兩公司作出反壟斷處罰,分別處以6300萬英鎊和670萬英鎊的罰款。

輝瑞和弗林均表示將對最新處罰決定提出上訴,這場反壟斷執法拉鋸戰仍將持續。

這一案件反映出醫藥行業反壟斷執法的複雜性。

一方面,醫藥企業需要維持適當的藥品價格以保證公衆可及性;另一方面,也要爲其創新研發保留激勵。

執法機構需在兩者之間尋求平衡,而企業與監管部門之間的法律博弈,也可能曠日持久、糾纏不清。

無論如何,這場持續近10年的反壟斷執法案件昭示,醫藥行業的反壟斷之路任重而道遠。

但國外的這起案件,好歹還是涉及到了製藥研發和專利,而國內的這起明顯更爲的惡劣,畢竟它是徹徹底底的非法商業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