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市電動車市佔率高於全國 立委盼建置社區充電椿
新竹縣市電能小客車的市佔率高於全國。(陳育賢攝)
王婉諭23日舉辦「大新竹地區推動運具電動化友善使用環境建置座談會」,關心充電樁等議題,要求營建署與消防署將電動車充電車位消防標準納入法律,交通部則需提出未來3年公共及社區充電樁目標、補助計劃及預算。
立委表示,新竹縣市是臺灣推動運具電動化最關鍵的先行區域,截至今年6月,電能小客車在新竹市及新竹縣登記量分別達到1449輛、2247輛,分別佔轄內小客車總輛0.95%、1.03%,僅次於臺北市的1.79%,更遠高於全國平均之0.64%。
隨着電動車的增加,車主在自家社區車位設置充電樁的需求也跟着增加,但往往演變成「好人與好人的戰爭」,管委會與車主就是否同意設置爭執不下,甚至對簿公堂,根本的原因就是政府沒有就關鍵的消防標準、保險分攤方式的問題制定明確指引,也沒有足夠的預算補助,把推動運具電動化政策的責任都丟給個人和社區承擔。
王婉諭則指出,營建署目前正在研擬《公寓大廈條例》修正草案,內容包含降低區權會提案門檻、管委會不得拒絕專業評估及強制要求電動車充電樁設施要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等,但充電車電動車位的消防標準沒有入法,恐仍然難以解決民衆的疑慮,因此要求消防署與營建署必須研議將相關標準入法。
出席座談會的新竹縣公寓大廈發展協會理事長譚玉蓮表示,既有社區大樓裝設充電樁不外乎面臨用電安全、消防安全及費用分攤等3大問題,即便社區大樓是私有場域,但充電樁的建置其實也應該視爲基礎建設的一環,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應提出實際政策,協助社區合理設置充電樁。
市議員林彥甫強調,消防安全是社區大樓居民最多疑慮之處,希望消防署應該訂定明確指引,讓有意裝設充電樁的社區知道如何確保社區安全;廖子齊也認爲,過去曾建議新竹市府應參考臺北市成立社區充電樁輔導團隊的經驗,以協助各社區大樓瞭解充電樁設置相關法規。
蔡惠婷說,社區大樓停車場多設置於地下室,消防車輛及器材是否能順利進到地下停車場救災,以及電動車燃燒造成有毒煙霧排煙問題等,均應實際演練可行的救災模式,並加強消防器材整備,守護居民安全。
市府指出,新竹市目前僅設有27支電動汽車充電樁,在市府團隊的努力之下,2024年底預計再增設266支充電樁,大幅提升新竹市的低碳充電設備。
此外,市府已於今年5月15日公告「新竹市既有公寓大廈增設電動車充電設備指引」提供社區納入規約使用,惟充電設備於社區共用部分使用管理屬社區自治範圍,市府針對社區充電設置尚無強制應裝設規定,社區有任何需求也可諮詢市府協助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