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露天燒稻草 最重罰10萬元

竹市政府近日廢止《新竹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即日起露天引火燃燒者即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可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新竹市政府提供/陳育賢新竹傳真)

有鑑於田野引火燃燒容易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及人身安全,新竹市政府日前廢止《新竹市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即日起露天引火燃燒者,即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罰,最高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

產發處表示,2020年1期稻作已進入收割期,雖然新竹市這幾年焚燒稻草行爲已有減少,但還是有零星雜草樹枝防風林、放苗稻稉等申請引火燃燒案件

市府提醒農友《新竹市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已在7月6日廢止,若仍有露天引火燃燒者,將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可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消防法規定,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

產發處指出,新竹市水稻收割後的農業資材主要以「就地翻耕掩埋」及「作物栽培覆蓋」爲主,爲配合管理辦法的廢止,協助解決農業剩餘資材處理問題,市府早於2019年即補助新竹市農會購置「樹枝打(粉)碎機」6臺,並推廣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協助推廣農友農業資材循環利用價值及環保觀念

其中,使用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來解決稻稈問題的方式,2019年已有14位農友試驗成效良好,可將稻稈轉換成0.3%至0.5%有機質,減少基肥使用及促進根系發展。農友若有需求,可向各地農會提出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