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販看膩糟糠妻 猛戰小三鑽研體位 遭討500萬判決曝光

高雄一名已婚的豬肉販外遇,與另名女子數次發生性行爲,還會互相討論性愛姿勢。(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已婚的豬肉販婚內出軌,與小三互傳鹹溼簡訊大聊性愛姿勢,姦情曝光後,小三簽下切結書承諾不再與男方聯絡卻食言,讓元配心寒至極,選擇對簿公堂。橋頭地院審結,認爲侵權屬實,判2人須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元配主張,與丈夫育有3子女,但女子小甜(化名)卻經常與丈夫外出,在通訊軟體LINE上傳送親密訊息,討論性行爲的感想與性愛姿勢,她在2019年懷第3胎的期間發現丈夫出軌,當時小甜簽下切結書承諾不再與丈夫聯絡,若違約會賠償500萬元,但小甜食言,持續與丈夫交往與聯絡,傷害她極深。

元配表示,甚至小甜還幫丈夫準備一支外遇專用手機,只透過那支手機聯繫,訊息內容極度鹹溼,也會查勤她是否待在丈夫身邊,丈夫還向小甜承諾會離婚,給予其名分,讓她深感背叛,故依法向2人要求連帶給付500萬元。

對此,挨告的2人稱,簽下切結書後就無聯絡,認爲元配主張他們持續交往、傷害家庭與準備專用手聯繫等都非事實,且賠償500萬元的金額也過高,希望法官能酌情刪減。

橋頭地院法官勘驗證據,發現男方與小甜的對話紀錄中提及,「但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你老婆又找上我怎麼辦?」、「爲什麼,今天這麼敏感」、「你怎麼愛從後面」、「好像從後面很容易就會出來」等語,認定小甜深知男方已婚,曾與對方發生性行爲,並嚴重侵害元配的配偶權,故元配求償有理,考量男方賣豬肉謀生,月入2萬5千元,小甜經營服飾業等情狀,判2人應連帶賠償4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