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以來首單 上交所對IPO發行人開出5年內不接受申請文件處分丨焦點資訊

上交所認爲,思爾芯通過虛構銷售交易、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明顯具有主觀故意,已經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和查實,違規事實清楚,影響惡劣。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該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覈通過,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上海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予以5年內不接受發行人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認定3年內不適合擔任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紀律處分;對思爾芯時任董事長黃學良予以1年內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發行人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