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愛奇藝違法在臺營運 範立達3人遭訴

歐銻銻娛樂、斯翠明公司2015年在臺違法經營OTT-TV業務,檢調起訴歐銻銻娛樂董事長範立達(右一)、時任愛奇藝臺灣站總經理楊鳴等3人。(本報資料照片)

歐銻銻娛樂、斯翠明公司2015年間在臺經營OTT-TV業務,檢調查出資金來自北京愛奇藝公司,認定愛奇藝對2公司具有實質操控,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經主管機關許可,違法在臺從事業務活動」,起訴公司負責人範立達、楊鳴、趙善真等3人,並認定3人從事違法業務,共獲取4253萬多元薪酬,建請法院追繳沒收。

起訴指出,2015年10月,北京愛奇藝公司匯了美金57萬多元到香港愛奇藝,兩年後轉到範立達的名下,2017年範立達提領檯幣950萬,存入歐銻銻帳戶並辦理增資。2020年歐銻銻在臺營業,因經濟部「OTT-TV專法」而結束,北京愛奇藝指示成立「斯翠明公司」,由負責財務工作的趙善真擔任新公司負責人。

檢方認爲,愛奇藝副總裁寄出的電郵指出,「爲避免歐銻銻資金來源爭議,決定成立歐銻銻II」。斯翠明員工大多來自歐銻銻,擁有愛奇藝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存託憑證,可在新公司兌現,員工從事客戶服務、技術、業務招攬工作,薪資表也註記爲「臺灣站」。

員工證述,歐銻銻、斯翠明如有製作戲劇案件,先由總經理楊鳴審覈再轉至愛奇藝做最後核決,並從愛奇藝寄給楊等人的電郵,認定愛奇藝對臺灣這兩家公司具有實際控制力。

範等人應訊時稱,願認罪並繳交處分金,換取緩起訴處分,但檢察官要求繳回全部犯罪所得,計算範薪資所得1398萬多元、趙女1114萬多元、楊1740萬多元,總計4253萬多元,昨日偵結起訴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