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查違法清運 扣車遭人惡意擋

北市環保局日前查獲可疑貨車非法載運營運廢棄物,現已依法開罰並查扣車輛。(臺北政府環保局提供/黃婉婷桃園傳真)

臺北市環保局於北投區承德路7段401巷620弄內,查獲1輛疑似載運外縣市營建廢棄物的大貨車,因該車未持有清除許可證與相關證明稽查人員先是依廢棄物清理法舉發,同時針對廢棄物產源究責,待查出違規行爲人後,最高可處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稽查人員執行扣車作業時,竟有1部卡車到場擋住出入口,駕駛還下車神隱,環保局也一併依妨害公務警方提起告訴。

本案發生於3月26日上午,由於該處過往曾遭人非法棄置、填埋廢棄物,被環保局鎖定爲重點巡查區域,當時巡查人員發現該車行跡可疑後,立刻展開跟監、通報稽查人員到場,確認該車未依法隨車持有來源及合法處理場所證明文件

稽查人員先是依廢清法第9條第1項當場舉發,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廢清法第9條第2項查扣違規車輛,同時針對廢棄產源查找,確認是哪家工程單位委託非法機構清除事業廢棄物,待查出違規行爲人後,最高可依廢清法處30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違規行爲人涉違反廢清法行政刑罰部分,也會同警政署保安警察第7總隊現場勘驗並移送法辦

環保局提醒,營建工地在拆除建物或開挖出土時應合法清運,確保業者將事業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運至合法場所處理,目前環檢警已設置多處攔檢點,一旦查獲即予重懲並將扣留車輛;如違法清運、傾倒廢棄物行爲被抓到,市府將依廢清法第46條規定移送法辦,違規行爲人最重將面臨5年刑責,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追償不法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