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兄弟抗議廖健富跑壘妨礙守備 聯盟挺主審:判決無誤

桃猿廖健富遭到球擊中脖子後方。(圖/記者賴冠文攝)

記者王真魚綜合報導

中信兄弟樂天桃猿9日賽事在3局廖健富執行短打上壘時引發跑壘爭議,兄弟抗議妨礙守備未果領隊劉志威有意申請上訴;聯盟賽物部10日作出說明,強調主審判決無誤。

3局上,廖健富執行短打,兄弟先發羅傑斯下丘接到球后傳向一壘,球不慎砸在跑者後腦,廖健富當場倒地不起,隨後被擔架擡出場。兄弟認爲廖健富跑在線內,抗議妨礙守備,但主審認爲沒有違反規則

賽務部今天作出說明,完整說明如下:

一、廖健富選手觸擊成內野滾地球跑向一壘,於一壘壘包前遭投手羅傑斯傳球觸及後頸部一壘手未能接獲傳球。現場主審判決未有妨礙守備行爲,爲比賽進行中。

二、賽務部針對賽後主審報告,並審查比賽影片,認定廖健富選手於跑向一壘過程其兩腳皆在三區內,未違反規則5.09(a)(11)之規定,主審判決無誤。

三、廖健富選手最後踏上一壘前之步伐左腳似有踏入界外線內側,但經審視畫面,其球鞋後端仍踏於界外線上,仍符合規則5.09(a)(11)原注之規定。且規則5.09(a)(11)原注後段亦規定擊球跑壘員爲達觸及一壘之目的,得允許其於接近一壘最後一個跨步距離前或滑壘前,跨出三呎線。

四、相關棒球規則規條文如下,請參考。

棒球規則5.09(a)(11)

跑在本壘與一壘之間的後半段,跑出三呎線外側或跑入界外線內側,裁判員認爲對一壘的傳球採取接球動作野手產生妨礙。此時爲比賽停止。

但爲閃避野手對擊出球之處理而跑出三呎線外側或跑入界外線內側時,不視爲妨礙。

【5.09(a)(11)原注】

三呎區之形成應包括三呎線在內,跑壘員之兩腳須在三呎區內或形成三呎區之線上。擊球跑壘員爲達觸及一壘之目的,得允許其於接近一壘最後一個跨步之距離前或滑壘前,跨出三呎線。

▲廖健富跑壘爭議,聯盟挺主審 。(圖/翻攝CPBL.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