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假球案減刑 猿持續向涉案球員求償
中華職棒第5次假球案,高等法院於13日上午宣判,陳致遠、張誌家等人均獲減刑改判,外界認爲這是「輕判」,Lamigo桃猿領隊劉玠廷表示,對於刑事判決沒有意見,但會繼續向涉案球員進行民事求償。
高等法院13日宣判,陳致遠及蔡豐安都判有期徒刑6個月,張誌家有期徒刑4個月,均可易科罰金,3人刑度都較一審輕。法官宣判時表示,由於刑法新舊法適用,95年7月前犯罪,應視爲連續犯,僅論一罪,被告刑度都降低。
劉玠廷表示,法官會這樣判,自然有其道理,有判刑就是有罪,尊重判決,但桃猿會繼續向涉案球員進行民事求償,希望有警示作用。
劉玠廷也指出,每次假球案發生,球迷崩解,得花很多時間重建,然而受傷最大的其實是球隊,在精神和物質方面都受害,希望大家愛惜職棒,「要破壞只要一個晚上,重建卻很花時間,如果再發生這種事,應該不會再有人對這個環境有興趣了。」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