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博士」選南投議員涉買票 一審上訴後仍判3年8月徒刑

王燕珠在去年參選南投縣第一選區縣議員,以「中醫博士」的學經歷向外界拜票,不過王被檢調查出,涉嫌在去年10月間,以7500元、1500元的代價,向選民買票,王最後落選,一審依違反選罷法,判王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二審今宣判,駁回王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判決指出,王燕珠在去年參選南投縣第一選區(南投市、名間鄉)的縣議員,爲求當選,涉以每票500元的代價,分別在去年10月下旬,將7500元交付給莊姓選民,其中5000元,做爲要求莊及其家中有投票權的家屬投票的對價,其餘2500元則委由莊發放賄款給其他選民;另在去年10月28日晚間某時,王燕珠另交付1500元給張姓樁腳,委張發放賄款給其他選民。

案經南投地院審理後,認定王違反選罷法,判刑3年8月,褫奪公權5年,王燕珠不服,提起上訴。

王燕珠在臺中高分院審理時,仍否認犯罪,不過合議庭審酌,此案有莊姓選民等5名證人的證詞,認定王涉嫌買票行賄事證明確。

二審合議庭指出,王是議員參選人,不思以公平方法競爭,無視嚴禁賄選的法治,以行賄方式圖謀勝選,所爲妨害選舉的公正性,嚴重影響民主政治運作,兼衡其犯後飾詞否認,犯後態度不佳,駁回王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

南投縣議員候選人王燕珠涉嫌買票,臺中高分院今判她3年8月徒刑。圖/本報資料照

南投縣第一選區縣議員候選人王燕珠,涉現金賄選,臺中高分院今判她3年8月徒刑。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