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校長馬海濤:建議推動現行稅收制度“綠化”改革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鄭瑋 廣州報道

“我們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補’裡就提到降成本,降的是什麼成本?是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而制度性交易成本里面很重要的一項,就是稅費。”6月16日,在ESG高層論壇暨中央財經大學ESG研究所成立大會(以下簡稱“論壇”)現場,中央財經大學校長馬海濤作主旨演講時表示。

馬海濤表示,現行財稅政策對企業可持續發展實踐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約束和激勵企業行爲兩個層面,一方面通過徵收資源稅、耕地佔用稅等引導企業統籌自身發展目標和社會經濟發展目標,開展合規經營,另一方面通過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等方式降低企業綠色發展成本,支持企業開展創新活動,通過稅收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的雙向調節,引導企業把握綠色發展機遇,承擔環境責任。

近年來,爲推動企業自覺踐行以ESG爲代表的可持續發展理念,綠色稅制建設成爲中國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明確提出,要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相關市場化機制。

“目前中國已構成以環境保護稅爲主體,以資源稅、耕地佔用稅爲重點,以增值稅、所得稅、消費稅等稅種爲輔助,涵蓋資源開採、生產、流通、消費、排放5大環節的綠色稅收體系。”馬海濤表示。

而隨着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被提上日程,未來完善綠色稅制體系建設還應聚焦哪些關鍵節點?

馬海濤建議,未來財稅體制改革應從助力企業綠色轉型、提升企業環境表現的角度加以考慮,包括推行現行稅收制度的“綠化”改革,建立健全多稅共治的綠色稅收體系,着力推動電力、工業、交通部門等排放量較高行業的綠色轉型,拓展綠色稅收徵稅範圍,同時積極參與全球綠色規則制定,穩步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以電力部門的綠色轉型爲例,馬海濤建議,可以進一步優化資源稅稅率,從稅收約束和激勵兩個方面開展改革,一方面適當提高煤炭資源的資源稅稅率,減少火力發電,另一方面對綠色減碳開採資源方式給予資源稅優惠政策,鼓勵使用清潔能源。

針對交通行業的綠色化轉型,馬海濤表示,未來可以從完善成品油消費稅稅率着手,通過區分燃油種類、對碳排放量高的燃油徵收更高稅率,進一步推動燃料低碳轉型,同時在稅收激勵層面通過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等方式,鼓勵企業或消費者採用更環保的交通運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