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違法公告 監委:考慮自動調查

中選會重新公告公投第9案至第15案修正行政院意見書引發爭議監察院日前發函中選會提出四大問題監委高鳳仙說,中選會今回函監院內容仍然堅持自己沒有違法,但現在民衆手上的選舉公報是有問題的版本,會不會影響投票意願及公投效力?高鳳仙說,距離選舉還有幾天,看看中選會有無補正動作,把損害降到最低,後續也會考慮針對本案申請自動調查

高鳳仙表示,中選會稱16號才提出抗告,但9號就收到北高行裁定書,爲何不立即停止印製11月2日的違法公告?中選會在回函中指出,9號收到裁定後,中選會調查至13日止,除了新北市,其他縣市的公報都已印好,且已有15縣市已將公告送到家戶鄉公所,因此回收公報重新印發窒礙難行。高鳳仙質疑,「9號收到裁定,就可以不要印、不要發,趕快抗告,爲什麼有時間卻沒做?」

高鳳仙也問,中選會違法逾期公告,再違反法院裁定將逾期公告登載於選舉公報併發放給選舉人,是基於主任委員個人決定或由委員會決議?中選會迴應,因爲時程緊迫,因此9號收到裁定後沒有提到委員會討論,直到15號纔開委員會,決議依法提起抗告。

高鳳仙說,中選會今天撤銷11月2日的意見書,但相關公告是否及於每個選舉人,是最大問題,畢竟不是每個選舉人都能接觸到電子公報或報紙。高鳳仙也說,現在電子公報跟選舉人手上的紙本公告內容不一,中選會應該以紙本方式發放更正公告,將更正內容清楚說明,才能讓損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