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橋修復案 文資有條件通過
中山橋修復再利用計劃,昨文資審議3方案皆有條件通過。(張薷攝)
中山橋修復再利用計劃,昨天在臺北市文資審議委員會上,針對基隆河大佳段行水區重組、新生公園內重組,及原再春遊泳池部分重組、局部碑林共3方案,皆有條件通過,審議委員僅就計劃不足部分要求補充,最後將交由臺北市長柯文哲做最後決策。
日前傳出柯文哲在內部討論中山橋修復案時發飆,針對文化局提議的3方案可能性,柯文哲屬意要在中山橋旁的再春遊泳池舊址做「碑林」,甚至意有所指罵文化局長蔡宗雄,政務官若不照他的意思,乾脆回去當公務員。
中山橋於1933年完工,當時是臺灣唯一鋼筋混凝土構造的橋樑,橋上的欄杆爲日本德川產的花崗石砌成。2002年,前臺北市長馬英九任內時,以水利影響爲由,把被認定爲歷史建築的中山橋拆成435塊,並允諾一年內異地重組中山橋,但至今18年依然未實踐。
中山橋修復計劃修復計劃中3個重組方案,A方案爲行水區修正方案、B方案爲新生公園、C方案爲原再春遊泳池,以8票同意對上4票不同意,通過中山橋修復計劃審議,3方案都予以保留,但須針對委員提出的質疑與問題,去修正修復計劃。
此外,政治大學四維堂、果夫樓、志希樓也通過文化資產審議,被認定爲文化資產;位於文山區的政大化南新村也通過審議,登錄爲聚落建築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