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樓市新政:取消限售、按區認定首套房

新京報訊(記者段文平)9月1日,重慶市住房城鄉建委發佈《關於調整優化房地產交易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涉及取消限售、優化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支持住房“以舊換新”、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加大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力度等多方面內容。

在取消限售方面,《通知》明確指出,自2024年9月1日起,凡在重慶市中心城區新購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網籤備案時間爲準),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即可上市交易。

此次,重慶還優化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慶市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僅覈查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在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的住房情況,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在區縣無住房的,認定爲首套房。同時,居民將重慶市內自有存量住房盤活用作租賃住房,且取得租賃合同備案證明的,在重慶市購買住房時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支持商業銀行按認定的住房套數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加大讓利力度。

在支持住房“以舊換新”方面,對2023年9月1日以來出售重慶市內自有住房,並於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網籤備案時間爲準)且完成契稅繳納的,由中心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給予每套新購住房不低於總房款0.5%的補貼。

此外,重慶開展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堅持“以需定購”,組織區縣政府和有條件的國有企業加大收購力度,積極爭取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政策支持,推動條件成熟的項目儘快落地,切實做好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鼓勵區縣政府將擬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存量住房納入收購範圍,按照不高於徵收評估價和自願的原則組織收購,支持相關居民“以小換大”“以舊換新”的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區縣政府組織購買商品住房用於城市D級危房房屋調換或安置。

編輯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