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建工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魏福生被開除黨籍
重慶市紀委監委11月20日通報,日前,經重慶市委批准,重慶市紀委監委對重慶建工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魏福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魏福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私自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網絡文本,不落實巡視整改要求,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權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利;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力,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接、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魏福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魏福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