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鋼鐵集團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副董事長劉潤生被開除黨籍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6月1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信息顯示,據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紀委監委對安陽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副董事長劉潤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潤生身爲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組織紀律,拒不執行上級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隱瞞不報房產和股票,組織函詢時隱瞞事實真相、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不支付利息,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出借資金獲取大額回報;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潤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潤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