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能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李鴻雙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0月18日通報,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晉能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李鴻雙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鴻雙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組織意識淡漠,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爲他人在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向管理服務對象違規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正確履行職責,對晉煤集團總醫院違規改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煤炭運銷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鴻雙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鴻雙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