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劉功潤詳解:金融科技對碳中和有什麼用?
劉功潤(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上海市支付清算協會副秘書長,本站研究局專欄作家)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旨在提升金融支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能力,落實《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優化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這是中國人民銀行5年前(2016年8月31日)聯合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環保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印發《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全面部署中國綠色金融體系發展戰略後,進一步優化政策供給以解決綠色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的重要舉措。在政策引導的同時,技術驅動也極大促進了綠色金融產品的發展,AI、大數據、雲計算等在綠色金融領域的應用,加快了我國綠色金融體系構建的步伐。從整個社會效率和生態發展的角度來看,金融科技帶動了普惠金融的推廣和創新,節約了社會成本,有利於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此外,金融科技優化了金融生態,改變了市場的基礎設施,完善了金融的基本功能。
按照國際權威機構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的定義,金融科技是指技術帶來的金融創新,它能創造新的模式、業務、流程與產品,從而對金融市場、金融機構或金融服務的提供方式造成重大影響,既包括前端產業也包含後臺技術。狹義的金融科技是指非金融機構運用各項能夠應用於金融領域的技術重塑傳統金融產品、服務與機構組織的創新金融活動;廣義的金融科技是指技術創新在金融業務領域的應用。金融科技作爲新興行業,其業務類型和盈利模式十分多樣化,並呈現出“脫媒”、“去中心化”和“定製化”等主要特徵。金融科技全面應用於支付清算、借貸融資、財富管理、零售銀行、保險、交易結算等六大金融領域,是金融業未來的主流趨勢。
一、金融科技“三大”功能:帶動普惠、優化生態、提升體驗
回顧金融科技的過往歷史,可以很清晰的看出這種趨勢:早期金融科技1.0時代主要是IT加金融,實現金融業務電子化和自動化,商業銀行的信貸、清算及綜合業務系統就是典型代表。隨後的金融科技2.0階段重點是電子金融渠道的變革,金融企業利用互聯網、呼叫中心、自動設備、移動終端渠道匯聚大量用戶和信息,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拓展。而金融科技3.0階段是技術引領,許多科技企業開始進入金融市場,藉助網絡、機器、數據、用戶信息、交易行爲提供創新的金融服務。金融科技4.0階段則會是金融機構和科技機構加速融合,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形式主要以數字化形式提供,大量技術研發和平臺建設側重與金融服務結合,包括人工智能、VR、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新型技術更多的用於金融交易和產品之中,這一趨勢目前已經得到驗證,並且在未來將會繼續延伸發展進步。具體說來,從整個社會效率和生態發展的角度來看,金融科技的推進具有“三大”突出功能:
第一,帶動普惠金融的推廣和創新。金融科技的創新和運用推廣爲普惠金融提供了最高效的工具,帶動了先進技術在金融業的創新應用,極大地節約社會成本,幫助全社會跨有效越數字鴻溝,有助於提升全社會的福利效用,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從實踐看,當前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金融科技創新企業,一旦構建起整個生態系統,在資本市場上就會獲得較高估值,實際上是底層數據以及先進技術的認可。所以,金融科技的運用,對普惠金融的推廣和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大量節約了運行成本,爲綠色發展和可持續金融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
第二,改善市場基礎設施,優化金融生態。朱民(2017)指出,所謂金融生態,主要它包括金融機構(供給者)、消費者(需求端)、市場的基礎設施、監管者和法律。金融科技的出現其實更多的不光是監管,而且涉及到很多法律、個人、數據的問題。金融科技對金融機構的衝擊主要在於其把金融機構的生產過程從內生向外生轉移的過程。金融機構以前產品的設計、生產、分管、配置、銷售完全是在一個機構內部產生和進行的,不管這個機構大和小,生產的流程是內生的。金融技術打破了這個內生的環節,並且不斷促使其外生化、社會化、商品化、產業鏈化。所以,今天整個金融產品的設計、生產、控制、配置、銷售變成了一個產業鏈、市場化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金融技術把這個產業拉長、拉細,使得金融科技企業能夠通過專業化和細分市場併入供給鏈。由此出現成本的商品化、利潤的共享化、風險的共擔化、合作的夥伴化,有效促進了傳統金融企業從封閉走向開放,促使其更進一步的市場化,加速了金融行業的更加細分的分工。在拉長金融產業鏈的同時,無數的金融科技企業,憑藉其專業化、垂直性、對客戶和市場的瞭解,開始介入和衝擊金融機構,也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傳統的金融機構的改革,加劇了市場的有效競爭,促進了整個社會效率的提升。
第三,提升消費者體驗,提高了消費者的地位。金融科技賦權消費者,使得消費者的地位大大提升,大大提高了金融機構對消費者服務的標準,促進了消費者效用的極大改善。
到目前爲止,儘管金融科技對整個金融生態的改變非常明顯,但金融的基本功並未發生根本的變化。換言之,金融的支付功能、中介功能、金融資產和資產配置功能、效率功能和風險控制功能並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科技與金融的結合並非是要顛覆金融,而是利用金融科技來優化金融生態。
二、區塊鏈技術應用能有效促進綠色金融發展
碳交易體系需要構建交易平臺、清算結算制度以及相關的市場監管體系等基礎投入,而碳減排價格的不確定性、劇烈波動性會增加減排企業的管理成本。目前來看,最好的工具就是分佈式賬本的區塊鏈,它將使綠色金融中的市場機制有效運轉,協助建設綠色金融體系,實現綠色的數字普惠金融。
區塊鏈實際上是一套分佈式加密、分佈式數據捕捉、分佈式傳輸的新型計算範式,基於這些技術,實現了互聯網時代一種對經濟活動中信用記賬,以及對不同賬戶進行支付、清算和結算所構成的新型體系,區塊鏈系統裡面一般都有記賬符號對債權和債務進行處理,通過這些記賬符號對權益進行準確的計數、測量。在區塊鏈體系中,由於參與綠色發展的經濟活動可以被清晰、準確地記錄和登記,產生更多綠色收益,所以能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到綠色產業,同時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資,還有利於促進環保、新能源、節能、低碳等領域的技術進步,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提升經濟增長潛力。此外區塊鏈系統中的投融資活動方面,相比於之前,真實不可篡改的數據更容易產生標準的債券產品、資產證券化產品,併發行各種有公信力的指數,有利於研發出各種對衝風險的金融衍生品。
從宏觀視角上看,相對於傳統金融來說,綠色金融它的開發成本更高,信息化不對稱程度更大,需要第三方認證和監管,這些缺陷正爲區塊鏈提供了絕佳的應用場景。區塊鏈的分佈式數據、區塊鏈的跨企業的流程協作、區塊鏈的低成本第三方認證的平臺,可以大大解決上面的痛點,促進綠色金融的落地。
區塊鏈技術和能源互聯網的跨界融合是一個重要亮點。當前,能源互聯網+區塊鏈技術已經得到了一定的應用;未來,能源行業的發電、輸電、用電、儲電以及金融交易等環節較傳統的能源行業都會發生巨大變化。以消費端爲例來看,能源消費將是在能源互聯網當中最重要的板塊,消費者在能源互聯網時代其角色將不僅僅是單純的消費者,而是既是生產者又是消費者。消費者既可以通過自有的分佈式可再生能源來發電,更重要的是還可以通過智慧能源解決方案,提供用戶側的負荷資源參與需求側響應;消費者可以通過需求側響應計劃,積極的參與社區需求側響應項目,還可以作爲虛擬電廠成員加入虛擬電廠項目,同時還可以通過電動汽車、儲能設施,返售電給電網。但是具體操作起來,卻還有很大的困難,各方難以協調。這就導致了在中國西部和北部的風電站和光伏電站經常棄風、棄光、限電,把優質資源浪費。同時東部地區,比如北京、上海、深圳這些中國的核心經濟地區,電價又一直居高不下。所以說,相應的市場機制是目前能源互聯網所缺乏的。
通過區塊鏈技術,完全可以解決這些問題。區塊鏈技術其實和能源互聯網有非常強的內在一致性:首先,他們都強調去中心化;其次,他們都有自治性或者說自律性,在能源互聯網裡面強調系統和設備以及主體的生態化自治運行,和區塊鏈的自治性是完美的結合;最後,兩者都重視市場化,區塊鏈本身是一種金融科技,它和未來能源互聯網的市場化和金融化是一脈相承的。
三、推進金融科技在綠色金融體系構建中發揮積極作用
科技創新力與金融發展水平是衡量一個經濟體綜合發展水平的兩大關鍵要素,隨着金融科技的發展壯大,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發展和應用,全球經濟發展進入了金融科技高速發展的時代。金融爲科技創新發展提供了資金支持,科技的創新又爲金融發展提供了更先進高效的技術支持。科技與金融的有效融合,爲促進產業金融的對接提供了有利的條件。金融科技作爲先行者,它通過科技創新,爲發展綠色金融尋求更多更好的機遇。爲推動金融科技在綠色金融體系構建中發揮重要作用,筆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第一,加強政府監管和引導。綠色產業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支持,要建成健康發展、層次多樣、權益保障、高效合理的綠色金融發展體系就需要加強政府引導和監督管理。政府要運用財政政策,積極協調信貸政策與綠色產業政策導向,引導和鼓勵綠色經濟的發展。如聯合金融機構,運用金融手段和政策優惠等方式促進綠色產業的經濟體提高競爭實力,對企業投資綠色環保項目時在貸款數量、貸款利息、還貸條件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措施。要全面瞭解綠色經濟企業的真實需求,按需提供有效服務,不斷提高金融的有效性、精準性,才能讓綠色金融真正惠及到綠色領域。
健全綠色金融體系,需要金融、財政、環保等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套支持,通過適當的激勵和約束機制解決項目環境外部性問題。要將綠色信貸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框架,並將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指標評價結果、銀行綠色評價結果作爲重要參考,納入相關指標體系,形成支持綠色信貸等綠色業務的激勵機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產能過剩行業貸款的約束機制。支持和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符合綠色企業和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制度,優化授信審批流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綠色企業和項目加大支持力度,堅決取消不合理收費,降低綠色信貸成本。在加強監管和指引的同時,政府還需從政策上激勵引導各類機構投資者投資綠色金融產品,鼓勵養老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開展綠色投資。
第二,激勵金融機構和高科技企業合作。推動綠色金融的發展,提高綠色金融的供給對促進我國經濟向綠色轉型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必然離不開對綠色金融的基礎設施建設,在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還要加強綠色金融創新力度,只有從軟硬件上同時下功夫才能推進綠色金融的發展。
綠色金融創新主要表現爲以下方面:一是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各類綠色金融產品。二是推進綠色信貸的發展,積極支持金融機構研發多種綠色信貸產品。鼓勵金融機構運用科技手段降低綠色企業獲得貸款的難度等。此外,還需要金融機構繼續努力,用新的金融科技想辦法解決綠色金融推廣中所面臨的綠色投融資所面臨的期限錯配、信息不對稱、產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問題。只有有了更爲豐富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更加完善的綠色金融基礎設施,整個綠色的金融市場才能日趨完善和活躍,整個綠色金融的體系才能更加的健全。
第三,充分利用大數據的資源。大數據徵信爲加快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帶來了福音,綠色金融的發展需要有穩定、完善和可持續發展的徵信系統,大數據等新科技的發展爲建立大數據徵信系統提供了技術支持。在我國大數據徵信系統還處於起步階段,需要政府、金融機構、科技機構等多方面的探索和開發,才能保證我國大數據徵信業的建設和發展,才能更高效全面地爲綠色金融提供信用保障。可以從加大市場化運作程度、加快徵信法規體系建設和加強徵信機構內部控制三個方面加大信用體系建設,通過科技手段建立金融信用數據庫,形成從數據收集、整合、利用到授信的完整鏈條,爲金融機構提供多種服務。將企業環境違法違規信息等企業環境信息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立企業環境信息的共享機制,爲金融機構的貸款和投資決策提供依據。加強金融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信息和統計數據共享,建立健全相關分析預警機制,強化對綠色金融資金運用的監督和評估。
第四,加強金融科技在綠色保險中的作用。綠色保險在綠色金融體系的構建中佔據着重要的地位,也是不可或缺的一個環節,七部委發佈的《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中提及到要極力發展綠色保險。主要應做到下列三點:一是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選擇環境風險較高、環境污染事件較爲集中的領域,將相關企業納入應當投保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範圍。鼓勵保險機構發揮在環境風險防範方面的積極作用,對企業開展“環保體檢”,並將發現的環境風險隱患通報環境保護部門,爲加強環境風險監督提供支持。完善環境損害鑑定評估程序和技術規範,指導保險公司加快定損和理賠進度,及時救濟污染受害者、降低對環境的損害程度。二是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三是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參與環境風險治理體系建設。鼓勵保險機構充分發揮防災減災功能,積極利用互聯網等先進技術,研究建立面向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投保主體的環境風險監控和預警機制,實時開展風險監測,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及時提示風險隱患,高效開展保險理賠。基於大數據和物聯網科技的應用,保險公司能夠對環境污染投保主體的監控和預警,並能展開高效理賠,提高其環境風險意識,平滑其經營風險,做好風險對衝。可以說,綠色保險體系是綠色金融體系中保底風險的最重要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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