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8年前華視戰場 文化部長李遠:協調修法讓公廣集團買回民股

文化部長李遠上任後舉行首個媒體聯合專訪。記者陳宛茜/攝影

文化部長李遠(小野)2006年曾擔任華視總經理,卻在一年後提出辭呈,並曾在修法公聽會上批評公視基金會處處干預華視、導致華視成爲「非公非商」的「四不像」。18年後李遠上任文化部長,當時的公視總經理胡元輝則成爲公視董事長。李遠今天受訪時形容此次是「重回18年前的華視戰場」,而他認爲改善華視「非公非商(不官不民)」的第一步是將民股買回,文化部將協調修法,一旦法規允許公廣集團買回華視民股,民股也願意賣出,就由公廣集團來談買回民股,「文化部不會介入」。

2006年,李遠擔任華視總經理,任期至2008年3月屆滿。2006年12月22日,小野出席立委李永萍召開的公共電視法修法公聽會,批評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處處干預華視、強迫華視照公視的方式走,導致華視成爲「非公非商」的「四不像」,他不惜辭職捍衛華視權益;而時任公視總經理的胡元輝強調,這是誤會,公視願意好好檢討。2007年12月24日,小野在華視第18屆董監事第21次聯席會議上提出辭呈,辭任華視總經理。

李遠表示,18年前他上任華視總經理時,便發現當時修法後對華視的處理「一開始就是非常跛腳的計劃」,不能做政論節目、宗教節目、連賣廣告都有問題,等於「把經營者的手和腳綁入丟到水裡」。而當時沒有把華視的民股買回更是「錯過機會」。目前華視有17%是民間持股,除了民間幾個集團持股,也有不少華視員工的個人零星持股。而公廣集團如果沒有買回民股、讓政府百分之百持股,又如何談「資產活化」?

李遠表示,華視是一個難解的問題,「沒有把握能解決」。但他認爲第一步要解決民股買回的問題,如果民股持有者願意賣、法規也容許,就由公廣集團來談買民股。文化部則會努力協調修法,讓法規容許公廣集團買回華視民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