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興南夜市攤商無法納疫苗名單 原因出在「這點」不符中央規範
新北市傳統市場、夜市攤商從7月5日起全面接種疫苗,但中和區興南觀光夜市疑似因管理單位名稱非「自治會」,被排除在造冊名單外。對此,經發局長何怡明迴應,中和興南夜市沿用過去名稱,目前以「沿街商店」的形式存在,不符合中央規範110年5月31日以前,依法設立登記實際營業的市場或攤商,因此沒辦法按照第七類名單進行疫苗造冊、提報。
▲新北中和興南夜市。(資料照/新北市市場處提供)
市議員張志豪接獲陳情,中和興南夜市因管理單位名稱爲「中和區觀光夜市發展協會」,而非所謂自治會,被摒除在造冊名單外,攤商深感無奈,擔心成爲防疫破口,他呼籲市府應該「從寬認定」,用最大彈性將最多的攤商列入施打名單。
對此,經發局長何怡明迴應,中和興南夜市沿用過去名稱,目前存在的型態是以「沿街商店」的形式,不符合中央規範110年5月31日以前,依法設立登記實際營業的市場或攤商,因此沒辦法按照第七類名單進行疫苗造冊、提報。
經發局補充,有關市場攤商疫苗造冊方式,是依經濟部函請本府提報110年5月31日前經依法設立或列管有案之公民有零售市集、攤販集中場(含夜市)實際營業之攤商,其已登記姓名者,並報送經濟部之列管數量爲基準,相關名冊並須提送經濟部審覈,若非依上述規定提報者,將退回修正。經查,中和興南夜市非屬經濟部規定依法設立或列管有案之公民有零售市集或攤販集中場,故不在本次提報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