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車商販毒繳310萬元求交保 法官駁回:有高度逃亡的可能
▲中古車商販毒遭判12年後,聲請交保回家團圓,遭法官打臉駁回。(示意圖/達志影像)
蔡姓中古車商遭警方查獲37公斤3級K他命毒品後羈押,一審判他12年徒刑。蔡男竟以自己坦認犯行,繳回310萬犯罪所得、「上有年邁父母、下有小孩」的說法,向法官求情,希望能在過年前交保,返家吃除夕團圓飯。臺中地院認爲,重罪伴隨逃亡高度可能性,蔡男持有毒品數量多,危害社會甚鉅,駁回交保聲請,讓他返家團圓夢碎。
蔡姓男子2018年間因涉嫌販賣毒品,遭警方查獲37公斤大量K他命,11月9日遭臺中地檢署聲押獲准。蔡在案件審理期間十分配合,坦認所有犯行,並繳回301萬元犯罪所得,臺中地院判他1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蔡姓男子疑似想回家跟父母、小孩團圓吃農曆除夕年夜飯,共享天倫樂,日前向法官聲請具保停押。他表示,本身是中古車商的他有正當職業,家裡有年邁父母及年幼子女要扶養,他只是「一時」利慾薰心,沒有逃亡之虞外,更配合審理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沒有不押就難追溯、審判、執行的理由。希望法官讓他交保、限制住居等,讓他可以回家與親人團圓過年。
合議庭法官認爲,蔡男因販毒一審判12年徒刑,重罪常伴隨逃亡的高度可能;蔡男遭查獲37公斤大量K他命,維和社會治安甚鉅,經審酌後仍認爲羈押處分適當、必要且合乎比例原則。他的職業、家庭狀況都不是法定審酌是否應予繼續羈押的事項,也難用蔡的家庭狀況等理由,來判斷是否有羈押原因跟必要性,最後駁回他的聲請,裁定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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