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點移工擬納責任制 民團批國籍歧視、恐釀同工不同酬

多個民間團體在預告期最後一日、28日到立法院門口指出,擔任多元陪伴照顧員的移工適用責任制,每週工時將比本國勞工高1.8倍,薪水卻不到本國籍勞工的1.2倍,恐造成同工不同酬、涉及國籍歧視。(蔡佩珈攝)

勞動部擬推動「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劃」,由仲介及NGO聘僱的移工擔任「多元陪伴照顧員」,派至有需要的家庭提供陪伴照顧服務,形同鐘點移工,日前更預告規畫可適用責任制,多個民間團體在預告期最後一日、28日到立法院門口指出,擔任多元陪伴照顧員的移工適用責任制,每週工時將比本國勞工高1.8倍,薪水卻不到本國籍勞工的1.2倍,恐造成同工不同酬、涉及國籍歧視。

考量一般家庭有短期、臨時或緊急需求,無法適用現行長照服務體系,勞動部研擬推動「多元陪伴照顧試辦計劃」,放寬仲介與非營利組織成爲僱主,僱用、訓練外籍看護工擔任「多元陪伴照顧員」,進入家庭提供全日、半日與部分時數等自費就醫陪伴或陪伴照顧服務。

勞動部近期預告相關草案,考量多元陪伴照顧員工作型態具高度間歇性、難以在工作時間定明休息時間,例假及休息日安排亦需彈性安排,如果適用一般工時規定窒礙難行,欲將多元陪伴照顧員納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即適用責任制,預告期至10月28日。

婦女新知基金會、臺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臺灣移工聯盟等多個民間團體今天到立法院門口,針對「多元陪伴照顧試辦計劃」表達強烈不滿。

臺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翁倩文指出,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不適用責任制,移工擔任多元陪伴照顧員卻適用,完全是國籍歧視,且其每週工時高出本國籍勞工1.8倍,薪資卻不到本國籍勞工的1.2倍,形同利用壓低照顧人力成本的方式,彌補長照政策人力不足問題,反對勞動部將擔任多元陪伴照顧元的移工納入適用責任制。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秘書長黃姿華則表示,「多元陪伴照顧試辦計劃」依然要求個別家戶自費聘僱家事移工,能使用的服務有限,且移工擔任多元陪伴照顧員與本國籍勞工同工不同酬,恐搶走本國籍勞工工作,呼籲勞動部與衛福部合作將「多元陪伴試辦計劃」納入長照系統,使移工與本國勞工同工同酬,個別家庭則能接受政府補助,使用照顧服務。

臺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也提到,重度障礙者無法自由行動,事事需要旁人協助,政府竟要障礙者自費聘僱移工,要求勞動部擬定「多元陪伴照顧試辦計劃」需考慮到身心障礙者的意見跟需求,應召集一定比例利害關係人共同決策計劃內容,並滾動式調整計劃,避免過往身心障礙者與移工溝通困難、服務負擔過重等問題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