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判決誤判?聯盟說明「曾傳升把跑者腳擡起」檢討2個瑕疵

味全龍遊擊手曾傳升IG發文裁判。(圖/翻攝自CPBL TV)

記者楊舒帆臺北報導

味全龍昨25日對戰中信兄弟,7局下志豪掃出右外野深遠二壘安打,味全龍提出挑戰維持原判,針對此事,中職秘書長楊清瓏引述規則,坦承程序上2瑕疵,找總教練葉君璋談了20分鐘說明。

味全龍戰中信兄弟到7局下,張志豪上二壘時,曾傳升執行觸殺,手擡起來的瞬間,把跑者的腳擡起來,二壘審判安全上壘,味全雖提出挑戰,不過仍維持原判。在楊清瓏說明之前,葉君璋受訪表示,「腳離開壘包了,找主審詢問,他說不能再抗議,裡面已經判了。」曾傳升也認爲自己觸殺瞬間動作,有達成出局,在IG限時動態PO文指,「奈死當我笨蛋,我就問裁判手不酸嗎?」

中職秘書長楊清瓏表示,「經技術委員長說明,小房間的認定是,二壘手把手擡起來後,才把腳擡起來,用規則補述3.24那條依據,看到有把腳擡起來動作。」根據中職規則補述3.24:【野手佔據壘包觸殺合法位置之規定】野手不得故意用腳或身體推擠跑壘員觸壘,而企圖 逼使離開壘包造成出局之違規行爲,則以違反運動精神警告一次,再犯者勒令退場,該觸殺行爲則無效, 除非經裁判認定野手屬欲接傳偏之球有其必要性外。

楊清瓏針對兩個程序上的瑕疵做檢討,他說「當下並無馬上對野手警告動作,瑕疵必需深入討論。另一個瑕疵則是,電視重播輔助判決認定,主審沒有跟葉總說明,基本上應該是主審問過技術委員後要說明,這部分沒有做好。」楊清瓏也說,「賽前跟葉總談了20分鐘,如果技術委員是這樣認定他能接受,他對我有很多期許,我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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