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信美麗灣案損失逾5億 賣地止血

臺東美麗渡假村開發案爭議逾16年,23日經仲裁庭做成判斷,裁定由臺東縣政府以6.3億買回,由子公司美麗灣投資該案的志信,因建造成本約9億元,還須編列約2.7億損失,另公司已編列超過2.5億的營業等損失,粗估總損失超過5億元。

志信7月間已有出售基隆暖暖土地計劃,可望抵銷這次損失。

志信發言人兼財務長江文隆表示,公司尊重仲裁結果,但還需要與會計師律師討論;臺東縣政府則已表示接受仲裁結果,並擬將美麗灣改回杉原灣原名

志信25日晚間發佈重大訊息,表示發生的重大損失在估算中,將於109年度財報認列其損失,惟尚不影響業務資金週轉。

志信在今年7月有公告,爲活化資產,充實營運資金,董事會通過出售投資性不動產案,土地位於基隆市暖區金華段,授權董事長辦理土地買賣相關事宜。當時法人估售地利益約有3億元,如果順利售出就可抵銷今年因美麗灣需要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