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電影人岳母南寮散步遭6野狗狂追摔死 市府判國賠269萬

知名電影人岳母在南寮散步遭6野狗狂追摔死,市府判國賠269萬。(中時資料庫)

知名電影製作人藺奕的王姓岳母,在2021年7月21日到新竹南寮漁港旅遊服務中心附近晨運,疑遭多條流浪狗攻擊,王婦驚嚇摔倒,頭部撞擊地面重創不治。送醫仍不治。藺奕悲痛到蔡英文總統臉書留言,要求蔡英文與市長林智堅公開道歉,否則訴諸國際媒體,絕不善罷干休,事後並提告市府請求國賠。經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爲市府管理有疏失應負賠償責任,判決市府應賠家屬269萬元。

根據判決書,王婦於民國110年8月21日清晨前往新竹市南寮漁港旅遊服務中心旁散步時,遭羣聚該處之6只狗追逐、靠近,王婦因感緊張,情急下踩到警告標語,且原先規劃爲戲水池之斜坡,造成重心不穩摔倒,頭部撞擊地面昏迷,直至同日7時許才遭民衆發現,經緊急送醫後仍不治身亡。

知名電影人岳母在南寮散步遭6野狗狂追摔死,市府判國賠269萬。(中時資料庫)

法官調查,本件事故發生前,已有流浪犬羣聚,造成人員受傷問題反映給市府獲悉,市府也坦承事故發生前同年度,至少接獲3起申請流浪犬捕捉事件,確認已有流浪犬長期聚集,存在危害市民生命、身體安全之問題,亟待解決。

法官認爲,市府應可預見南寮漁港爲市民或外地遊客不定時會聚集之重要休閒遊憩場所,對於安全管理維護密度,應該相對提升,既然早於本件事故前數月即曾接獲多起流浪犬危害市民安全之反映事件,可預見如果不積極處理解決,極可能因此造成人員傷亡。

且成羣流浪犬如集體攻擊他人時程極短,數秒或數分鐘即可輕易造成傷亡事件,放任成羣流浪犬在南寮漁港遊蕩,對於人民生命、身體權之不法侵害已達相當危險發生迫切性之程度,這種危害之排除,很難由人民自行達成,市府既然既然於104年成立專責處理流浪犬捕捉業務之動保所,只要積極行使公權力就可解決。

法官查出,市府坦承處於被動狀態進行流浪犬捕捉行爲,且無主動捕捉紀錄可提出,長期怠慢捕捉南寮漁港流浪犬,導致王婦不幸遭成羣流浪犬追逐而傷重死亡,應成立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後段規定之責任,判決市府應賠家屬26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