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拚立「打詐專法」 本月送院會討論

財委會今日赴金管會考察打詐成效,「打詐專法」如何訂定,備受矚目,目前已知,打詐專法預計本月送行政院院會討論。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在答覆立委王鴻薇提問時證實,政院率相關部會的確近幾個月來正密集討論訂定專法,至於虛擬資產平臺,目前主管機關已是證期局,今年9月會有專法草案出來,包括金融帳戶、電支帳戶、虛擬資產帳號這些,都會是規範重點。當可疑金流經過帳戶,如何給予銀行進一步瞭解、攔阻的授權,強化風控,甚至包括拒絕提供業務等等,透過專法的訂定都會更有力於銀行執行防詐。

莊琇媛迴應民進黨籍立委李坤城提問表示,由於依銀行法第48條,不能泄露客戶的個資,這也會使銀行之間跨機構提供資料會面臨銀行法48條的限制;她指出,未來在打詐專法時,將會對這類問題予以突破,可透過專法的規定突破銀行法第48條的限制,但在此同時,銀行局也會爲銀行訂定「授權子法」,例如規定,何種情境之下可被視爲「可疑金流」,哪些可疑樣態發生時,就可引用專法規定來提供資料,以讓銀行有更明確的遵法依據。

莊琇媛指出,以前銀行提供客戶資料給警方,是依「洗錢防制」規定來處理,但這已屬於「後段」的調查,亦即客戶出現洗防問題之後再予以提供資料進行調查,但現在阻詐的「時效性」要更快,纔會發揮更好的阻詐效果,專法若通過,以後會讓銀行在提供資訊時更沒有疑慮,不用等到民衆被詐騙之後纔來提供資料,而且,各銀行之間依打詐專法能共享資料之後,AI也可因此取得更多資料來訓練防詐機制,打詐聯防也會更有效率;她也指出,未來若阻詐有成效,在公平待客不但不要扣分,還會加分。

另外,銀行局長莊琇媛在答覆立委賴士葆提問時表示,轉帳限制放寬,包括約定轉帳和ATM都有面臨「只有帳號,沒有戶名」的問題,在無法知道受款人是誰之下,對銀行而言會有辨識困難,雖然銀行局曾向銀行表,希望受款人名字能在ATM或匯款時都可顯現出來,但銀行認爲仍有技術上的困難。

出身臺北市副市長的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則表示,對民衆而言,捉到車手沒有意義,把錢留在銀行裡,讓民衆以後能把錢拿回來,纔有意義,她建議由於銀行拿不到檢警調的資料,讓銀行端也可取得檢警調資料,把平臺效率發揮到最高。

黃天牧對此迴應,今年六月會完成建立「金融資料調閱及聯防通報的電子化平臺」,及境內外的預警詐欺機制,也正和警政署合作。黃珊珊則建議,應該進一步把資料提供到銀行公會,而非僅留在跨部會的電子化平臺之上,黃天牧表示會朝此方向努力,在打詐專法訂定之後,對警示、或疑似的帳戶,銀行行員在第一線臨櫃業務時將可望有更多彈性、免責規定,有利於銀行行員更有法律依據作防詐的措施。

財委會今日考察金管會打詐成效,打詐專法成爲焦點。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