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案今首傳喚出庭!再現7新事證 自白、彈道多疑點

鄭性澤疑點多。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嫌犯鄭性澤因涉嫌臺中豐原KTV殺警案遭判死刑定讞,至今已關押14年,但不斷有事證出現,讓案情有諸多疑點未釐清冤獄平反協會先前就曾希望放人,臺中高分檢重新檢閱卷證,又再發現7個新事證,又將殉職員警解剖報告送鑑定,因此提起再審,臺中高分院今天(12日)將開庭審理首度傳喚出庭

鄭性澤涉嫌在2002年1月間,和警方在KTV飲酒開戰,用制式克拉克手槍擊斃友人羅武雄蘇姓員警,遭判死刑,不過案件疑點重重, 臺中高分檢重新檢閱卷證,又再發現7個新事證,他的自白內容是持改造手槍向警開2槍,但和蘇警解剖發現中3槍,明顯不符;此室內槍擊案,不只他手上有握槍火藥痕跡,其他在場2人也有,有交叉污染可能,因此誰開槍還不確定。

另外,當時認定羅武雄遭擊心臟後死亡,但依照國外文獻,遭打中心臟後,還有10至15秒意識,因此可能有能力反擊,因此殺警的也可能是羅;據彈道比對,鄭是移動的二階段開槍,但現場警力團團包圍狀況,不可能再二次移動連補2槍;而且根據原解剖報告,蘇警是彎腰中彈,並非側身中槍,現場推斷羅開槍的可能性大於鄭。

其他事證還包括,在羅武雄身上找到一顆沒有擊發的白郎寧制式手槍子彈研判當時可能來不及開槍遭擊斃,那麼大可以用身上槍枝犯案,沒必要再用克拉克,高分檢因此再提再審,臺中高分院今將開庭審理,並傳喚鄭出庭。

▼鄭性澤家屬始終相信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