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有條件開放華僑及外國人可投資ETN 元富新中國N遭剔除

爲吸引國際資金參與臺灣資本市場,依據華僑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覈定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處理準則規定發行指數投資證券(ETN),今年3月31日起爲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得投資證券範圍,但不包括指標價值計算方法含有新臺幣匯率的ETN,因此元富新中國N(020002)不得投資。

此外,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公債公司債(不含私募轉換公司債)、金融債券貨幣市場工具、貨幣市場基金總額度,並計從事店頭股權衍生性商品、店頭新臺幣利率衍生性商品、店頭結構型商品及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選擇權交易所支付之新臺幣權利金及交換結算差價淨支付金額,不得超過其匯入資金的30%,投資ETN總金額亦納入限制運用

目前上市ETN計16檔,除元富新中國N因指標價值計算方法含新臺幣匯率,依上述發佈新令規定華僑及外國人不得投資外,其餘15檔則爲華僑及外國人得投資標的。而本次開放預計將爲ETN注入另一波資金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