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出手了!多家券商被罰,“姜誠君被點名”!

【導讀】證監會通報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情況,多家券商被點名

中國基金報記者 晨曦

壓嚴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證監會出手了!

10月18日,證監會官網通報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情況。證監會對開源證券、中原證券採取暫停公司債券承銷業務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對11家公司視違規問題情節輕重分別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證監會通報存在違規問題的券商及相關人員中,也包含海通證券及時任分管投行高管姜誠君。今年8月,中紀委官網通報稱,姜誠君涉嫌嚴重職務犯罪,於2024年7月外逃。辦案機關積極開展國際執法合作,將姜誠君緝捕歸案。

來看詳情——

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

機構、人員“雙罰”

證監會表示,爲落實中央金融監管工作會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要求,持續強化對證券公司投行業務監管,壓嚴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今年證監會組織對部分證券公司投行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情況開展了現場檢查。

從檢查情況看,通過近年來持續從嚴監管,大部分證券公司較爲重視投行內控基礎制度建設,由業務部門、質量控制、內核合規構成的“三道防線”內控體系運行總體有效,項目執業質量水平有所提升,但是個別證券公司仍存在投行內控把關不嚴等問題,一些項目尤其是債券承銷項目盡調覈查工作不到位,沒有全面落實勤勉盡責的要求。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證監會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和機構、人員“雙罰”的原則,抓住公司高管等“關鍵少數”,根據問題的輕重,依法分類採取措施。

對違規問題多、情節嚴重的開源證券、中原證券採取暫停公司債券承銷業務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實吸取教訓;對11家公司視違規問題情節輕重分別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要求針對性解決盡調、內控短板問題。

同時,證監會對43名直接責任人員及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分別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人員涵蓋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投行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質控部門負責人、業務部門負責人及項目組成員,並要求公司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追責。

證監會指出,本次現場檢查在覆蓋面、追責範圍、處罰力度等方面較往年均有明顯提升。下一步將堅決貫徹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新“國九條”等資本市場“1+N”文件部署,督促所有行業機構以案爲鑑、以案促改,持續強化投行業務監管,及時評估監管效果並持續改進監管工作,推動保薦機構進一步提升執業質量,堅守廉潔從業底線,更好發揮證券公司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的功能作用。

開源、中原被暫停債券承銷6個月

多家券商被警示、責令改正、監管談話

通報之外,證監會也在官網掛出了對各家券商及相關責任人所採取的行政監管措施。

其中,開源證券、中原證券兩家,均被證監會暫停債券承銷業務6個月。

證監會指出,開源證券存在三項違規行爲:一是在個別公司債券項目中未勤勉盡責,導致募集說明書中存在誤導性陳述;二是在承銷多項綠色債券時未審慎覈查把關,造成債券發行人依託虛假、無收益或有明確資金來源且即將建成等項目違規融資、重複融資,約定用於綠色項目的資金被挪爲他用;三是在多個投行項目中質控覈查把關不嚴。

中原證券則存在四項違規行爲:一是幫助債券發行人與投資者簽訂債券諮詢服務協議,以給予票面利息補差費用的形式非市場化發債;二是在個別公司債券項目中,對發行人償債能力覈查不充分,未發現發行人存在融資租賃合同違約事項且被法院裁定爲被執行人;三是在個別項目持續督導期間未勤勉盡責,未發現發行人財務造假事項;四是原質控部門負責人領取項目承攬獎同時參與質控相關工作,質控底稿驗收把關不到位等。

證監會要求兩家券商引以爲戒,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投行業務內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範,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切實提升投行業務質量。同時,公司應嚴格按照內部問責制度對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並向當地證監局提交書面問責報告。

另外,此次被監管公佈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還有多家券商及相關責任人。其中,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光大證券、興業證券被出具警示函,銀河證券、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東北證券、海通證券、中航證券被責令改正,中信建投被監管談話。

同日,深圳證監局也掛出了對國信證券、華泰聯合證券以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國信證券被責令改正,華泰聯合證券被出具警示函。兩家券商均在投行業務方面被指出存在相關問題。

海通證券及姜誠君被點名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證監會點名存在投行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問題的券商中,還包括海通證券及時任分管投行高管姜誠君。

證監會指出,海通證券在部分項目中履職盡責不到位;投行立項環節把關不嚴;質控、內核覈查把關不嚴;投行業務信息管理系統建設不完善。

基於此,證監會決定對海通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姜誠君作爲分管投行業務高管,對相關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姜誠君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兩份決定的落款時間均爲2024年5月31日。

8月28日,中紀委官網通報,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和公安部等部門協助下,經上海市監察機關、公安機關與有關國家執法機關密切合作,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姜誠君在境外落網並被遣返回國。

通報顯示:姜誠君,男,1968年4月出生,海通證券副總經理兼投資銀行委員會主任委員,涉嫌嚴重職務犯罪,於2024年7月外逃。2024年8月,上海市紀委監委對其立案審查調查。辦案機關積極開展國際執法合作,於近日將其緝捕歸案。

中央追逃辦負責人表示,姜誠君歸案是落實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持續開展“天網行動”的重要成果。我們將繼續深化反腐敗國際合作,健全追逃防逃追贓機制,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裡,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

編輯:小茉

審覈: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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