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帶頭違法低薪 10萬公部門保全血汗賣命
圖文/鏡週刊一例一休政策勸導期即將屆滿,勞動部自7月1日起將進入檢查期,針對有申訴爭議及高風險的行業,如客運司機、保全業等進行勞檢,若有違法立即開罰。諷刺的是,勞動部在勞檢別人前,政府單位卻帶頭違法。
本刊調查,包括勞動部在內的多個公家單位,目前聘有10萬名保全人員,皆是依照臺灣銀行採購部訂定的共同契約薪資聘僱,但卻低於新政策所規範最低薪資標準,雖然保全公會不斷陳情,希望政府單位依新法調高保全薪資,但臺銀始終不理,已造成許多政府單位出現保全荒,若本月底前問題仍未解決,屆時各政府單位恐出現保全唱空城的窘況。
高雄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楊啓銓抱怨:「臺銀的共同契約低於一例一休新法令的最低薪資,我們多次請求立法委員向臺銀反映,卻沒有下文,擺明着官逼民反,政府帶頭違法,還要業者跟進,實在離譜至極。」
本刊調查,工會不滿的是全國各公家單位委託保全公司代爲聘僱的一級保全員,該類保全員全國約10萬人,薪資標準是依照臺灣銀行採購部公佈的共同供應契約所訂,目前不含勞、健保、退休金及加班費,除新竹以北之外的各地區一級保全員,每人每月是27,250元。
過去這樣的薪資雖然偏低,但還不致於違反勞基法,問題是一例一休實施後,依照新法規定延長工時須增加薪資,每月有40小時的加班費用比舊法高,依新法公式計算,一級保全員基本工資加上加班費,基本薪資應爲27,954元,比原來的27,250元增加704元,但臺銀卻拒絕調高共同契約的最低薪資,以致聘僱一級保全員的政府單位,拿着臺銀的共同契約當藉口,不願調整保全員的薪水。
一家專門承攬各公家單位保全工作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是因爲一例一休的新法仍在勸導期,7月1日進入檢查期後,保全公司若不貼補每位一級保全員704元,就要面臨20,000元至1,000,000萬元的罰緩,而且是一案一罰,有誰要做賠錢生意?乾脆不接公家生意就沒事了。」
本刊取得2016年11月臺銀採購部代理各機關、學校辦理2017年度保全(警衛勤務)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清單,根據該份清單,全國各公立國中小學的校內保全都屬第一級警衛人員(一級保全員),政府所給付的基本薪資爲27,250元,以一家保全公司旗下有100位一級保全員爲例,7月1日後若不想被罰,每個月就得倒貼70,000元左右,幫政府單位支應校園保全員因應新制必須調高的薪資。
除各級公立學校外,中央政府各部會所聘僱的保全,亦屬一級保全員。根據本刊取得的清單,目前各部會使用一級保全員的情況相當普遍,包括外交部由天下保全勤務公司代聘,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由強固保全公司承攬,就連主管一例一休政策的勞動部下轄的勞動基金運用局,也是由復興保全公司承接門禁安全業務。
6月2日一早,本刊至勞動部實地瞭解保全員的工作內容。只見站在勞動部櫃檯前的保全員,不斷忙着整理資料、登記出入訪客,正值上班顛峰還得時時提高警覺,其中一位保全員私下跟記者抱怨,在部會的一級保全員每天工作12個小時,24小時輪班,一刻也不得閒,真的很累人。
根據現行規定,保全業每月工時上限加上加班,共288個小時,但實際在各部會執勤的一級保全員,工作時數卻常超過288個小時,原因就在部分保全公司爲避免被罰,在工時定義上動手腳,例如在與勞工訂定勞動合同時就約定加班不打卡,甚至低報勞健保,最後吃虧的還是基層保全員,而政府單位也成爲剝削勞工的共犯。
更多鏡週刊報導【血汗保全】政府標案守門人 所有采購都要經過它…【血汗保全】日作12小時剝削 保全員低薪僅餬口【血汗保全】一例一休7月起檢查期 查覈祭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