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有變!即日起,唐山全市執行!
唐山全體市民注意
《河北省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管理辦法》
重新修訂完善
將於4月起正式施行
老舊住宅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
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除去有關住房類的消費
還有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取公積金?
多項政策有變,一起看看吧~
單位不得無故逾繳少繳住房公積金
根據新辦法,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下限爲5%,上限爲12%。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無故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
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應當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恢復繳存,並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經依法批准緩繳養老和失業保險金的,可以同時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
住房消費類提取公積金的情形
住房公積金提取,是繳存職工關注的重點。住房消費類提取的情形包括: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未配備電梯的老舊住宅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住房消費類提取公積金額度新規定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未配備電梯的老舊住宅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的)提取的,累計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未配備電梯的老舊住宅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的)支出或者規定額度;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的,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償還貸款本息總額(不含因逾期產生的罰息);
無房繳存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金額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無房繳存人租賃商品房的,按設區市確定的租房提取額度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其他情形
新辦法規定,離休、退休,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出境定居;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參軍、上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遇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等非住房消費類情形下,職工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說完新變化
再來回顧下《辦法》的其他內容吧
存繳對象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當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和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以按照政策規定繳存、提取住房公積金。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按照規定自願繳存、提取住房公積金。
存繳比例、基數
單位和職工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下限爲5%,上限爲12%。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爲職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工資按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覈定。
月繳存基數下限不得低於職工繳存所在設區市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繳存基數上限不得超過職工所在設區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由設區市根據情況確定。
公積金提取分爲哪幾類?
住房消費類提取
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未配備電梯的老舊住宅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非住房消費類提取
離休、退休,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出境定居;
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
賬戶封存管理半年以上未繼續繳存;
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參軍、上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遇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無房職工租房提取要求
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公積金提取程序
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情形的職工,應當向所在地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請。
手續齊全情況下,管理中心應當場辦理,即時辦結提取手續。需覈查事項,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需赴外地核實申請材料的,審覈時間不計入在內。
經審覈不準予提取的,管理中心應當告知申請人,說明原因和理由。
日前
唐山住房公積金髮布通知
2024年4月1日以後
職工在唐山市行政區域內
使用商業銀行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
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
可申請購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條件
2024年4月1日以後,職工在唐山市行政區域內使用商業銀行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申請購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商品住房的,須在購房合同登記備案後半年內申請提取;購買存量住房的,須在住房借款合同簽訂後半年內申請提取。
申請提取人以購房合同備案信息爲準,購房合同中有多個購房人的,購房人之間應爲配偶或父母子女關係。
提取額度
貸款購房首付提取的額度爲購房合同簽訂日之前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且職工及其他購房人合計提取額度不超過購房首付款總額。
注意事項
職工申請首付提取後,若發生退房行爲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將所提取的公積金全額退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退回資金重新計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購房信息協查機制,對購房行爲真實性進行覈查,對退房後未及時退回提取資金及其他違規提取行爲,將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於次同時,唐山在之前推出
公積金租房提取新政
已經於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提高了提取額度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非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房提取額度由當前的每月1000元調整爲每月1200元。
精簡了提取要求
取消有住房消費類提取公積金記錄無法辦理租房提取的限制,職工憑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 (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結果證明)即可申請辦理租房提取業務。路南區、路北區、高新區等已實現了不動產信息共享的,通過聯網覈查即可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無需提供紙質證明。
優化了提取方式
職工可以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網點前臺辦理;也可通過“唐山公積金”微信公衆號、中心網上業務大廳、“幸福唐山”APP等線上途徑辦理。
來源:河北省住建局、唐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