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57億誰負責? 張兆順:求償只有蔡、吳2人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重罰57億元,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1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表示,內部已經完成行政調查報告,認爲蔡友才和吳漢卿應該負最大責任,目前僅對此二人求償。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財委會上質詢,兆豐案求償範圍是否僅限於兩個人(指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前總經理吳漢卿)?財政部部長許虞哲迴應,確實就這兩個人。
張兆順則表示,兆豐案有一部分的責任由金管會來定調,已有六個人遭到解職;另內部的調查認爲這兩個人應該負最大的責任,其他董監事因內部制度的關係,無法知道這件事情。
黃國昌追問,2012年巴拿馬分行已出事卻遲遲沒有改善,前後任董事、高階經理人,都不在兆豐案調查範圍內?站在幫納稅人把關立場,兆豐金只打算對那兩個人求償?
張兆順迴應,兆豐案內部調查已經完結了,根據證據調查到現在,其他人只做到行政處分,未來如果有證據就會再處理,並允諾將調查報告送交財委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