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毒男開車衝撞 不顧警鳴槍喝令停車…二審判刑8月

彰化縣郭姓男子在去年4月間駕駛轎車行經員林市時,不服警方盤查,除了衝上人行道外,還意圖衝撞警員,警方對空鳴槍喝令停車,郭仍擔心因持毒遭查辦而逃逸,警方通報攔截圍捕後,才順利查獲郭,起獲一小包安毒,一審依妨害公務罪,判郭8月徒刑,郭認量刑過重,上訴二審,臺中高分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郭姓男子(34歲)在去年4月20日下午3時許,駕駛轎車行經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一段、莒光路807巷一帶,被巡邏警員發現,郭車車頭有被撞毀的痕跡,警方開啓警示燈、警報器、擴音器示意郭停車受檢,郭擔心持有一小包安非他命被查獲,因此拒絕停車,加速逃逸。

警方沿途跟車,郭車行經員林市員林大道五段、龍富街時,郭見前方路口紅燈,爲避免遭警攔停,隨即違規向右側人行道行駛,但因人行道設有石柱阻擋,無法往前通行,郭即開車向後倒退,衝撞林姓男子停放在路旁的轎車。

簡姓警員見狀下車喝令郭停車,郭仍不配合急踩油門,朝簡姓警員的身體衝撞,簡向一側閃避,但仍被簡車擦撞到身體,另名謝姓警員對空鳴槍,喝令郭停車,郭仍趁隙開車逃逸,警方通報攔截圍捕後,在同日下午3時許,在彰化縣花壇鄉查獲郭,起獲安非他命1小包(重0.3公克)、玻璃球吸食器1個。

一審依妨害公務罪,判郭8月徒刑,郭不服認量刑過重,上訴臺中高分院,二審認爲,一審量刑妥適,無過輕過重,駁回郭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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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郭姓男子去年4月間開車行經員林市時,因持毒不配合警員攔查,警員對空鳴槍喝令停車。圖/讀者提供

彰化縣郭姓男子去年4月間開車行經員林市時,因持毒不配合警員攔查,郭開車衝上人行道。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