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腳事件遭肉搜 交警想離職被慰留
桃園警分局交通分隊莊姓員警誤會黃姓駕駛違規停車,勸導時被輾傷左腳。事件被放上臉書,他被網友攻擊,一度想離職,已經被慰留。(摘自臉書/賴佑維桃園傳真)
桃園市警桃園分局交通分隊莊姓員警,去年6月誤會1輛汽車阻礙交通,勸導黃姓駕駛時,被輾到左腳。莊提告黃肇逃、過失傷害,黃男被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10天。事發當時影片近日被放上網路,莊員被網友肉搜攻擊,他嗆提告網友、還想離職,目前已被慰留,並休假在家。
警方指出,莊員去年6月6日處理交通事故,準備回駐地時,看到1輛汽車停在路中,以爲妨礙交通,因此返回勸導,過程中發生爭執,黃姓男駕駛稱,因爲有車輛要倒車,他擔心碰撞纔會讓道並非違停。黃駕車要駛離時,車輪輾到莊員左腳,莊不滿痛罵「你的腳被壓到你不會生氣嗎?你違規我要諒解什麼」、「道歉如有用的話警察就不用幹啦」後來提告涉嫌過失傷害、肇逃。
不過檢方認爲肇逃不成立,起訴過失傷害罪聲請簡判,桃園地院日前判黃男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雖可上訴,但黃男疑似不滿,將當天拍下的影片上傳網路,引起網友熱烈討論。
有網友質疑,誰會把腳放在車輪前,狠酸是來「碰瓷」的嗎?但也有網友指突然被輾到腳,難免情緒會大爆發,也認爲法院都已經判了,若不滿應上訴。
輾腳事件引起熱議後,莊員到留言區與網友筆戰,嗆已截圖全提告,又引發不滿羣起筆戰。莊一度情緒低落在臉書留言,指黃後來找他和解的語氣,「你們也都沒聽過」,也透露對方找人關說、施壓,最後表達想離職,警方表示,分局獲報對莊慰留並準休假,7日已暫時在家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