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財經|律師解讀:微信紅包和轉賬哪個可要求退還?

【宅男財經|律師面對面】近日,“微信紅包並非轉賬認定贈與無需返還”引發廣泛關注。作爲好友間資金往來的常見情況,微信紅包與轉賬在法律認定上存在哪些區別?如果發生爭議,哪類資金可以要求退還?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保全指出,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起借款糾紛案件中,一公司女同事通過微信紅包及轉賬兩種方式借款給男同事,之後卻多次催要無果。該名男同事辯稱,涉案款項不是借款而是贈與。最終法院認定,微信紅包自身即包含“贈與”之義,而通過微信轉賬支付的款項應予償還。

楊保全認爲,紅包或者轉賬都是微信的功能,但紅包更具日常交流功能,因爲其上限設定爲200元屬於小標的金額,而且“紅包”的命名也符合我國民間習俗和傳統,比如在過年過節或結婚等重大場景下的紅包就屬於贈與。但轉賬卻不同,除微信社交功能外,另一種即是純轉賬的金額,可以被認定爲是一種借款。

楊保全提醒,在實踐中有很多類似情況,如果真的是借款,建議除正常轉賬之外,可以在備註欄添加“借款”字樣,這樣操作會更穩妥,更沒有爭議。

(記者 董湘依 製作 餘坤航 宅男財經出品)(更多報道線索,請聯繫本文作者:yukunhang@china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