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尪職業級出軌同時尬4女 元配頻抓包卻因1理由只能含淚忍
人妻被尪勸籤婚前協議書後,面對老公慣性偷腥,卻因協議內容無法決斷離婚。(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婚姻上遇到不忠,相信任誰都會心碎,但真正要做出決斷,往往兩難。資深媒體人丁學偉分享一則案例,一對夫妻在結婚前,老公提議籤「婚前協議書」,其中一條是2人不離婚,則女方每月可得15萬生活費,但分手的話,就一毛錢都沒有,老婆沒想太多就簽下,沒想到男方婚後開始瘋狂劈腿,最高紀錄一次尬4女,但正宮卻因簽過婚前協議書,只能吞下心碎,繼續婚姻關係。
資深媒體人丁學偉作客《震震有詞》,分享一則關於簽下婚前協議書的故事,表示這段夫妻在簽下協議書後,老公再無所畏懼,接連劈腿,找了直播主當小三,小四是女大生,小五是模特兒,連去自費做健檢都能勾搭護士,成了小六,讓丁學偉直言「這個這個(老公)是職業級的」,而正宮不是沒抓到他偷腥,男方被抓包後都說一定會斷乾淨,但實際上總還有其他的女人。
長期下來,正宮無法忍受老公沒完沒了的外遇情事,鼓起勇氣提了離婚,沒想到老公竟把婚前協議書拿出來,表示這是女方看過並簽名的,離婚後就什麼都沒有,連財產都分不到,勸她繼續當名義上的夫妻,表面維持乖乖牌,陪他應酬露個臉給朋友看,公婆來吃飯的話兩人就演一下恩愛,「妳維持下去,每個月15萬一定都會到」。
至於婚前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律師劉韋廷表示,無論是婚前或婚後協議,只要跟法律相牴觸,就必須法律爲準,例如離婚後,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問題,在此例中,若太太沒收入,老公也不給錢,她就無法生活,因此「還是可以請求贍養費,就算有婚前協議這樣的約定」,劉律師強調,就算簽了約,但只要不合理,或是跟法律相牴觸,「其實是有機會救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