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約友人5P 逼女友「走前門、走後門或口交」3選1
▲女子甫流產與男友起口角,渣男友竟脅迫性交。(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臺北市1名陳姓男子超渣!和女友起口角不顧女友剛流產身體虛弱,出手毆打還拿水果刀刺胸,甚至傳語音訊息給友人「要乾女人來我家,我請你一炮5千元的高級貨,我招三人而已。」更硬上女友恐嚇她「走前門、走後門、或口交」的3選1,女友在威脅下被強迫選擇口交。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強制性交等2罪判處3年6月。
前年12月26日上午8時許,陳男與小嵐(化名)在租屋處發生口角,陳男一怒之下,竟出手連續毆打小嵐臉部並掐住頸部及丟擲水果刀導致小嵐傷痕累累。更惡劣的是同日中午陳男不顧小嵐剛流產身體虛弱竟強拉小嵐手撫摸他的陰莖,並強迫口交也恫嚇「若不幫忙口交,就對妳肛交」;下午3時許,小嵐趁陳男睡覺時趕緊跑逃出門向超商店員求救。
小嵐出庭相當難過向法官陳述,「當天被陳男用刀刺中左胸有流血,清理完後回到牀上,陳男給我三個選擇,走前門、走後門,或口交,但因流產傷口未復原,不願意做,又怕被他毆打,只好被迫口交。」
陳男審理辯稱,一開始有求歡,但小嵐明確拒絕我,但有說要幫我口交,我說如果妳身體不適的話就不用了,最後也沒有,小嵐也沒幫我口交。
士林地院認爲小嵐僅跟陳男共處一室,口內驗出DNA也是男性的,認定陳男有性侵,並認定陳男根本視女友爲泄慾客體,害女友心中陰影恐終身難以抹滅,加上犯後狡辯也未達成和解,因此判處陳男3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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