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助理費遭起訴 童仲彥喊冤:沒有一毛錢入我口袋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員童仲彥、前議員秦儷舫涉嫌利用親友人頭浮報公費助理費用,其中童詐領12萬多元、秦詐領228萬多元;臺北地檢署15日依貪污、僞造文書罪嫌起訴2人。對此,童仲彥透過律師發佈聲明稿表示,「領取之議員補助款,全數用在助理,並無一分一毫落入本人口袋,並無檢方指控的詐領事實。」

童仲彥透過律師表示,「針對臺北地檢署就本人領取議員補助款,以詐領公款起訴本人部分,承辦檢察官於偵查中對於本人聲請傳喚之本案關鍵之證人均未傳訊,以釐清案情,而本人所領取之議員補助款,全數用在助理,並無一分一毫落入本人口袋,並無檢方指控的詐領事實,全案移審法院後,會在審判主張合法權益,並全力捍衛本人之清白。」

童仲彥、秦儷舫兩人涉嫌利用親友當人頭,浮報公費助理費用,其中童詐領12萬多元、秦詐領228萬多元;臺北地檢署15日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嫌起訴2人。另外,市議員應曉薇、童仲彥前妻李秀環、秦儷舫的兄嫂胞姊等7人,則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而蔡姓3名人頭則涉僞造文書罪嫌,獲緩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依規定,市議員得聘用公費助理6至8人,每名議員每月補助總額不得超過24萬,公費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不得超過8萬。但童從2011年11月間至2012年8月間涉嫌浮報助理費用,詐領12萬3,842元。另童受魏男子所託,將魏妻張女列入公費助理,童指示李秀環向市議會聘任張女,讓市議會不實造冊,涉嫌僞造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