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仲彥詐助理費入監 4月婚宴剩嫩模新娘獨撐場

童仲彥詐助理費入監,4月婚宴僅剩嫩模新娘撐場。(李忠一攝)

前臺北市議員童仲彥,11年前擔任議員時,利用人頭詐取補助費5萬1842元,最高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職務詐欺罪,將他判刑3年10月確定後,由於童仲彥日前將戶籍遷至宜蘭,聲請至宜蘭服刑,臺北地檢署囑託宜蘭地檢署代執行發監,原訂25日上午10點報到,但童忘了帶身分證與健保卡,直到下午3時36分才現身,宜檢隨即發監執行,宜蘭監獄依規定先將他先隔離14天。

童仲彥入監服刑,曾在臉書預告4月22日要辦理婚宴與入監惜別會,昨日提前入監,他迴應:「就尊重執行處。」

童仲彥2011年11月至隔年2月間,以蔡姓男子爲人頭,向臺北市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5萬1842元。最高法院今年2月16日駁回上訴,童判刑3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定讞後,日前將戶籍遷至宜蘭,北檢於是囑託宜檢代執行發監,昨天宜檢和北檢分別通知他在上午10時到宜蘭地檢署報到。童仲彥在遲到近6小時後現身,報到前他向媒體解釋遲到的原因,因爲忘了帶身分證與健保卡才折返,然後再搭計程車到宜蘭。

童仲彥一身輕便,只帶了隨身衣物,戴着帽子遮住已剪短的頭髮,檢察官審查資料無誤後簽發執行指揮書,由宜檢發監執行,昨日下午4時26分童仲彥坐上囚車,未來將在三星鄉的宜蘭監獄服刑,他在宜蘭監獄的第一餐有紅燒硬尾魚、豆豉肉醬、豆芽菜,還有一碗肉羹湯。因童仲彥已簽署「不同意收容期間民衆查詢他個資資訊」,獄方對他入監後行狀況,都表示無可奉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