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2富商5175萬認罪全還 飯局妹娜塔莎判10月罰30萬
▲飯局妹娜塔莎涉詐欺,每次出庭都包得密不通風。(圖/資料照/記者張曼蘋攝)
化名「娜塔莎」的28歲飯局妹蕭淑媛,遭指控遊走高檔飯局涉「假交往、真詐財」,香港籍陳姓富商不滿被騙數百萬元怒告詐欺,檢方調查,蕭女名下存款竟有3000多萬,依詐欺罪起訴,法院審理期間,2名被害人的律師當庭表示蕭女已還清騙走的5175萬元。臺北地院審結,今依詐欺罪2罪各判6月,蕭女應執行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
47歲陳姓富商指控,他與蕭女2014年在飯局上認識,兩人進而交往,蕭女自稱北上租房打拼,且以在外積欠債務,父母生病需開刀、哥哥癱瘓等理由希望金援,陳男信義爲真,每次都跨海匯款2、3百萬,並經常購買名牌精品包送她,沒想到後來得知,蕭女也用類似手法要求鉅額資助,才發現這是一場騙局。
另名香港富商也不甘心被騙2500多萬元,花錢請徵信社跟蹤一個多月,發現蕭有2處房產,還經常去五星級飯店,與她所稱的「欠錢」不合,因此向檢警提告。
蕭女應訊時,辯稱她沒有感情詐騙,是因爲有經濟困難,對方得知後主動幫忙。檢警今年2月底搜索蕭女住處,發現她靠跑攤、陪吃飯,名下存款已累積3000多萬,且在臺北市中山區還買了2間房產,與其所得不符比例,不採信蕭女辯詞。
蕭女在上一次庭期,表示名下房產是她借錢買來的,至於名下現金部分就是她去借本金投資來的,由於目前還要撫養因車禍殘疾的哥哥,以及得癌症腫瘤開刀的父親,2人都需要人長期照護,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