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對方是人夫!曾格爾侵害配偶權 遭判賠30萬內幕曝光

「登山女神」曾格爾去年遭控侵害配偶權,陳姓富商妻子對曾求償200萬元,士林地院民庭今宣判,曾格爾須賠償嶽姓女子30萬元及法定遲延利息,原告其餘之訴駁回,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嶽啓儒控曾格爾與其配偶陳坤保有超乎一般友情的對話,去年8月29日曾共同到三二行館泡湯、共宿,侵害其配偶權,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曾格爾抗辯,不知陳坤保是已婚之人,去年一起到三二行館僅有用餐,並無泡湯、共宿情事。

法院審酌張姓證人、陳坤保的證述內容,曾格爾與陳坤保的網路通訊對話紀錄,認定曾格爾知悉陳坤保爲有配偶之人,且去年8月29日兩人到三二行館確實有泡湯、住宿,綜上顯已破壞嶽啓儒及陳坤保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有侵害嶽啓儒的配偶權。

據悉,嶽啓儒是去年意外在iPad中發現,曾格爾與陳坤保相約泡湯後,傳訊提及「昨晚沒防護,記得買藥吃(陳坤保日前作證稱是胃藥)」,去年9月立刻提告曾格爾侵害配偶權,陳坤保事後則透過律師聲明,承認與曾格爾泡湯,「確實有肢體親密接觸」。

士院今年5月開庭,張姓證人證稱,2021年11月曾格爾曾帶着小編到陳、嶽2人住處中討論登山募款,早知2人士夫妻,當時陳坤保知悉嶽啓儒會晚歸,不想單獨與曾格爾獨處,所以找張姓證人到家中作客。

嶽啓儒的律師在開庭時質疑,曾格爾所提出的對話紀錄邏輯異常,顯然經過變造,曾格爾的律師則反擊,曾格爾提出的截圖是陳坤保的對話內容。

昨是嶽啓儒在臉書發文揭露丈夫與曾格爾曖昧始末一週年,她再度於臉書發文,表示一年已過去,傷痛可以放下,是非對錯不能忘記,對就是對錯就是錯,相信自己將會迎來正義。

士林地院民事法庭。記者李隆揆/攝影

曾格爾。圖/截自曾格爾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