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婆婆言語霸凌輕生!家防中心:可申請保護令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表示,長期受言語暴力可申請保護令。(本報社資料照片)
臺北市一名女子疑似出現婆媳問題,在上月初在臉書上留下一篇文章走上絕路,開頭是「我的婆婆殺了我」,引發網友熱烈轉發,誇張的是孃家竟是看到臉書才得知女子永遠離開了,該名女子的孃家也在臉書指出,婆家不準孃家人碰遺體和遺物,連告別廳都用最小的。
該名女子在臉書上絕望寫下,與老公、兒子道別,「嫁來的幾年,每天過得膽戰心驚,天天看人臉色,已經沒力氣走下去,親愛的朋友,認識大家很好,讓我度過一段正常的愉快時光,讓我曾經有力氣逃離痛苦的地獄,只是我自己又走進了新的地獄,然後無法再改變了。早安、午安、晚安,永遠不見,我解脫了。」
女子過世後,孃家甚至完全沒被通知,直到發現臉書動態後才發覺不對勁,且對方還提出無理的要求,孃家沒有權利碰觸遺物,沒有孫子探親全,連訃聞中也沒有寫上父母和兄弟姊妹的名字,甚至孃家想看留下來的手機,都必須籤借據,規定2至3天內要歸還。
死者閨蜜也在臉書上指出,婆婆還想辦法要刪除臉書遺言,且告別式被舉辦在最小的廳,讓遠道趕來的朋友、同學等人,都在外罰站;網友看到後紛紛指出,「真的太傻了」、「遇上惡劣的婆婆要跟她槓上啊!結束生命真的不值得」替死者抱不平。
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陳淑娟表示,言語霸凌是「家庭暴力」所規範的,長期的言語辱罵都是精神暴力,如有這種情形就可通報受理,陳淑娟也提醒,長期受到言語暴力,受暴者也可申請保護令,如申請保護令後,未有改善,警方可以現行犯逮捕施暴者,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淑娟說,親友也能幫忙尋求家暴中心協助,會協助受暴者如何自我保護或蒐證申請保護令,並派專業人員協助,如涉及法律服務,也有律師可協助,通常遇到精神暴力很難舉證,建議可用手機錄音或對話截圖的方式。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