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亂點名」與翁茂鍾吃飯 律師告監委要求國賠100萬
遭「亂點名」與翁茂鍾吃飯 律師告監委。(資料照)
翁茂鍾案遭監察院指涉參與不當宴飲的吳孟勳,認爲監察院不實指控、侵害名譽權,提告請求監察院國賠100萬元,另監察委員高涌誠等人連帶求償1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27日開庭,法官問翁的記筆本內寫許多人名爲何只點名吳?監院代表推稱是依據司法院調查報告。
今年4月司法院公佈翁茂鍾案的另一波的調查報告時,指監委調查報告誤載,讓卸任大法官池啓明無辜被指涉案;同樣因此受害的律師吳孟勳也提告,要求監委高涌誠等人對他道歉,吳說提告不是「監院人士」所說的石木欽案「反撲前哨戰」,而是捍衛法律人的名譽。
臺北地院27日再次開庭,雙方除針對證據表示意見外,法官問翁茂鍾筆記本記載內容有多位人名,爲何特別挑吳孟勳?且認定有和翁茂鍾飲宴,監察院迴應,根據司法院調查報告認定,沒有特別跳過誰的問題,而司法院是最高司法機關,監院當然確信爲真。庭末法官諭知10月15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