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海事工程假國產化 經部:嚴守本國法規進行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海事工程公司伯威海事遭爆是真外資經濟部30日表示,伯威公司股權變動系屬個別公司內部經營策略調整,各開發業者仍應依前述海事工程推動原則優先採用本國籍船舶,使用合資公司船舶則國內公司持股比例應大於二分之一。

經濟部指出,離岸風電第二階段潛力場址推動海事工程,以國內產業能量爲優先並嚴格把關,將依照「離岸風電船舶產業關聯諮詢審查機制」,推動離岸風電海事工程原則系以國內產業量能優先,並依該機制嚴格把關。

經濟部說,要求相關開發商團隊優先使用本國公司或法人所持有本國籍船舶,若使用國內公司與外國合資設立公司船舶,應符合國內公司就合資公司之持股比例應大於二分之一,且合資公司就該船舶應有部分亦應大於二分之一。

倘國內相關船舶量能不足,須採用外籍船舶,經濟部強調,須檢附國內海事工程公協會確認國內無相關船舶量能證明,並依交通部航港局「非本國籍工作船申請停泊國際商港以外之其他港灣口岸作業要點辦理相關事宜

經濟部仍將嚴格要求開發業者確切依循經濟部「離岸風電船舶產業關聯諮詢審查機制」及經濟部工業局「離岸風電產業政策」之發展項目期程,落實產業關聯本土化項目,以促進國內海事工程產業量能在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