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催不在籍投票 補公投破網

國民黨團3日召開「公投延期 不在籍投票勢在必行 召開臨時會刻不容緩」記者會首席書記長陳玉珍(左起)、書記長鄭麗文、總召費鴻泰出席。(國民黨團提供)

公投法》修法在野黨主張

疫情未歇,反萊豬等4項公投將延到12月18日投票,在野黨對中選會引用作爲延期的法條疑義,不約而同認爲應修訂公投法來完備疏漏,包含賦予公投延期的法源依據,以及明確訂定不在籍投票的規定,爲加速修法進程,國民黨團要求自7月7日起召開爲期10天的立法院臨時會,儘速完成相關修法。

要求補正 藍有兩種聲音

因應疫情爆發,避免人流羣聚,中選會2日以公投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6條規定,投票日前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勢,能改訂投票日期的要件,宣佈原訂8月28日的公投,延到12月18日辦理。不過,在野黨認爲延緩公投的法律有疏漏,紛紛要求補正。

據瞭解,國民黨團有兩派聲音,有主張認爲直接將公投延期規定寫入公投法,但延期以1次爲限,延期期間不得超過60天,假設延期後仍無法舉行,應合併下次全國性選舉辦理。

方面,國民黨也有聲音認爲直接將公投綁大選,公投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辦公投,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應同天舉行。但兩案目前尚無定論

23條修正案 白提更新版

民衆黨立委張其祿說,公投延期屬緊急舉措,應有明確法源依據,黨團早在本屆第二會期就提出《公投法》第23條修正案,將公投投票日與修憲公民複決程序明確獨立,但仍在立院一讀程序,下會期將提出更新版修法草案,將有關選舉延期的規定納入公投法。

時力則認爲,希望執政黨能勇於面對自己2019年主導的公投法23條修法,導致投票日過於僵化的問題朝野共同修法,徹底解決公投日期僵硬無調整空間現況

至於不在籍投票,中選會已將草案送到行政院,正在審查中,在野黨均要求應儘速完成修法。

國民黨認爲,不在籍投票應從現行僅適用於選務人員,擴大到所有民衆,只要事先申請移轉投票,便可於投票日當天到移轉投票地投票;當天無法投票者得采取通訊投票,未來就不必擔憂疫情來襲影響大型選舉投票,時力甚至進一步主張,應同時建置電子投票系統

藍挺防疫肉條能量棒

因應公投延期,國民黨下週將透過視訊講習訓練宣講人員,待各地解封后,再展開街頭宣講。

兼任國民黨公投小組執行長藍委林爲洲建議黨中央原先準備20萬條真空包裝豬肉條,可以開放民衆索取,或到疫苗接種站發給來接種的民衆與醫護人員,黨主席江啓臣贈送防疫物資給第一線防疫人員時,也可額外贈送「公投肉條能量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