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肯紀念堂偷拍裙底無罪 女法官:不必努力就能看見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下同)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維吉尼亞州一名男子去年在林肯紀念堂偷拍女性裙底被起訴,但華盛頓特區高級法院一名法官竟判他無罪,理由是「暴露在公共場合中的景象,並不需要特別努力就能看見」,被告並未侵犯隱私。

2013年7月,克里斯多夫.杭特.克利夫蘭(Christopher Hunt Cleveland)在林肯紀念堂拍攝女性裙底照片而被警方逮捕,當時他正在拍攝坐在臺階上的女性,警方在他的手機內發現許多不雅照,另外,他的筆記型電腦內有150個幻燈片檔,每份包括至少30張裙底照或者類似相片

本案在9月審結,華盛頓特區高級法院法官茱麗葉.麥肯納(Juliet McKenna)認爲,女性不應在公共場合期待保守隱私。她在判決中表示,這些照片是暴露在公共場合中的景象,並不需要特別努力就能看見。法官認爲,在被告的相機記憶卡中,有的照片是華盛頓紀念碑倒影池長鏡頭,也有女性坐在或站在林肯紀念堂臺階的特寫;「從被告的迴應中可以確認,這些女性的姿態,導致私處、包括上半邊臀部都是清晰可見的。」

但判決也表示,被告在公衆場合刻意拍攝女性裸露或未裸露的行爲,是非常讓人討厭與煩惱的。(新聞來源華盛頓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