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村長、鄉代涉現金買票挨告 法院判決出爐
雲林縣村長、鄉代涉現金買票,地方法院判2人當選無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九合一選舉,雲林縣水林鄉萬興村長柳姓當選人、麥寮鄉許姓鄉民代表當選人,因涉嫌以現金買票,遭雲林地檢署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經雲林地方法院審理,6日判決2人當選無效,2案爲雲林首批當選無效判決,均可上訴。
雲林地方法院表示,水林鄉萬興村柳姓村長候選人於去年10月選舉期間,涉嫌以現金向5名村民買票,經雲林地檢署依違反《選舉罷免法》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法院審理後判決柳姓村長當選無效。
麥寮鄉許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去年選舉間,透過樁腳向5名民衆買票,雲林地檢署依違反《選舉罷免法》提出當選無效之訴,雲林地方法院判決許姓鄉民代表當選無效。
水林鄉柳姓村長、麥寮鄉許姓鄉民代表,經選委會公告爲當選人,2人均已上任,雲林地方法院指出2案均可上訴。雲林地檢署表示去年九合一選舉,檢方共提出10餘件當選無效之訴,將靜待法院審理宣判。